7月4日开始录取,8月30日结束录取工作。共分8个批次进行录取
7月4至9日,是录取的第一阶段,录取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本科零批次)含军警公安类、公办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7月10日至21日,是录取第二阶段,录取本科一批次含“985”高校、“211工程”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本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个志愿组设4个平行院校志愿,第2个志愿组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3个专业。
7月22日至8月1日,录取本科二批次,含一般本科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8月2日至8月4日,本科三批提前批次含独立学院(含原二级学院等)。及民办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
8月5日至11日,本科三批次,独立学校(含原二级学院等)。及民办本科院校。
8月12日至8月18日,高职(专科)提前(零批次)含军警公安、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院校(专业)。
8月19日至23日,高职(专科)一批次,公办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
8月24至30日,高职(专科)二批次,其他高职(专科)院校。
另外,三校高职批次的录取在8月12日至8月18期间进行。
特别提醒考生及家长,今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首次实行网上多次征集志愿,录取期间,将在网上及时公布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招生情况,请各族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进程安排和工作动态,以免错过选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