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被誉为中国高校第一部“基本法”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8日公布,“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被写入《办法》总则。办法规定,理事会为南科大决策机构,校长任免由理事会决定。校长朱清时受访表示,教授治学实施仍有难度。
本报讯6月8日,被誉为中国高校第一部“基本法”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当天,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披露了全文。《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昨日,南科大校长朱清时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政府已经难能可贵地放了很多权了。他期待今后南科大能争取到更多权力。
教授治学写进《办法》
此前,朱清时校长多次提到的“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被写入《办法》总则。
《办法》对南科大的权责、治理结构、人事管理和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治理结构上,《办法》提出,南方科大将设立理事会、校长、校务委员会和校学术委员会。
其中,理事会是南科大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可以聘任或解聘校长、副校长,审定学校章程、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校长是南科大的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理事会由政府代表,南科大校长及管理团队、教职工等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理事会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或市长委任的人员担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副校长由理事会根据校长提名聘任。
据《广州日报》报道,目前深圳市公开推荐选拔两名正局级南科大副校长的工作正在进行中,市委组织部已圈定并公布9名入选者的名单。
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
《办法》规定,南科大对市政府提供的财产、学费收入等合法收入、各类资助和捐赠等依法管理和使用。
南科大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办学经费体制。市政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办学,形成多元办学筹资渠道。
此外,对南科大的经费审批做出了相应规定。《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市政府将经理事会审定的对南科大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市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
《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教授治学学术自治
第五条南科大坚持追求卓越、学术自由、学者自律的大学精神,遵循理事会治理、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培育和发挥大学应有的活力和创造力,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按照本办法和南科大章程对大学实施管理。
政府部门确定编制
第九条南科大在市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编制标准范围内确定人员总额;确因工作需要,需超过编制标准配备人员总额的,应当报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
第十一条南科大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生方案,按照科学、公开、择优的原则探索依法自主招生。
理事会为决策机构
第十五条理事会由政府代表,南科大校长及管理团队、教职工等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或市长委任的人员担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
第十六条理事会为南科大的决策机构,按照本办法和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规定聘任或解聘校长;
(二)根据校长提议聘任或解聘副校长;
(三)审定学校章程或章程修改草案;
(四)审定学校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五)审议批准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
(六)审议批准学校人员总额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重要制度;
(七)审议批准学术单位和行政单位的设立、变更或撤销;
(八)审议批准关系学校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
前款第(三)项应当按规定报国家教育部批准,第(四)项应当报市政府按规定程序批准,第(二)、(五)、(六)、(七)项应当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校长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十条校长每届任期为五年,届满后经理事会同意可以连任;连任两届以上的,应当启动遴选程序并经理事会按相关规定确定。
校长不称职或不能履行职责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提出免去其职务的建议,报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决定。
第二十五条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教学、科研等重大学术事项进行审议,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学校的学术发展规划;
(二)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方案,教学、科研计划方案;
(三)审议教师、教辅人员的聘用、晋升及解聘事宜;
(四)组织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五)审议其他学术事项。
对话
朱清时:现在做不到充分放权
《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南科大校长朱清时。他认为,对学校充分放权的程度,现在还做不到完美,这需要一个过程。
“副校长不是来当官的”
新京报:最新公布的《办法》提出,副校长将由校长提名。在你看来,副校长人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朱清时:首先,副校长必须要有专业知识。例如,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必须要很有经验,有能力把工作做好,不一定要很高的学历。
第二,他必须认同南科大的管理理念,要是志同道合的人。来了南科大之后,必须心甘情愿为学生和教授服务。南科大不可能有行政级别,他不是来当官的。
新京报:之前,深圳市政府推行的正局级副校长公推选拔引发不少争议。这项公推选拔还会继续吗?会不会和“去行政化”相冲突?
朱清时:组织部已经和我们沟通了,现在正往同一个方向上走。那就是,7月1日,管理办法实施后,由校长提名副校长,理事会聘任。他们之前的遴选程序,可以作为帮助我们提名的前期工作。
新京报:你心中有理想的副校长候选人吗?
朱清时:已经有一些考虑的对象。
新京报:可不可以透露一下?
朱清时:这个不行。要决定了才能说。
简而言之,副校长分两类,组织部前期遴选的是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另外,我还要在国外招聘两个学术副校长,分管学术科研的。他们必须是国际一流的教授,不一定需要有中国国籍。
“教授治学”还有难度
新京报:在你看来,《办法》对南科大的放权充分吗?
朱清时:这是中国高校的第一个管理办法。第一个肯定不会很完善,更不会完美。对学校充分放权的程度,现在还做不到,总要有个过程。这一步,政府已经难能可贵地放了很多权了。虽然还不全,我们还有更多的期望。
新京报:还有哪些期望?
朱清时:比如财权,怎么用钱。《办法》里有一条,南方科大每年的经费向理事会提交报告预算,通过后报政府预算,再经人大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这条规定是很关键的。
新京报:《办法》还提出了“教授治学,学术自治”。这个实现起来是不是有一定难度?
朱清时:那当然有难度。这是要随着社会的进步,慢慢来做到。“教授治学,学术自治”,各个时代,各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本报记者周亦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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