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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2  文章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未知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1〕141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政干〔2011〕1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含无军籍学员,下同)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招办”)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报考基本条件:①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分配,高考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公布的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②参加高考时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1岁;③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④未婚。

  三、招生计划

  1.今年全军和武警共有38所院校在我省投放招生计划951名(含无军籍学员),其中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等3所军队院校招收的为无军籍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军队工作。解放军理工大学另在我省定向招生6名,学员入校后不参军,毕业后面向人防系统就业。

  2.今年全国有42所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投放国防生计划371名。国防生录取工作与军队院校同批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

  四、招生宣传

  高考前,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应会同市教育部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确保有意向的考生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军队招生有关信息。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人武部应加强与驻地新闻媒体的协调,适时公布本地政治考核、省组织面试和体格检查的日程安排、标准流程、结果查询和申诉途径,为广大考生做好服务。

  高考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武部要集中开展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宣传,组织人员主动深入驻地各普通中学,搞好宣传发动。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重点指导县(市、区)人武部会同教育部门选择1-2所生源质量高、国防教育基础好的三星级以上高中,集中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基本知识和我军现代化建设成就、发展前景,客观介绍军队院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培训层次、培养目标、学员待遇以及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原则等,通报今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动员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五、政治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6月25日,各中学向志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发放《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并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有关栏目,于6月27日交当地县(市、区)招生办汇总造册(录入政审库)后移交给当地人武部,人武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并作出结论。政治考核工作原则上于6月29日前完成,并逐级上报省军招办。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县(市、区)人武部应当根据考生所在中学和公安部门的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

  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

  六、面试和体格检查

  省军招办统一组织全省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

  地点安排:苏州、无锡、镇江、常州、南京、扬州、泰州等七市考生在南京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南京市鼓楼区长江新村8号);连云港、盐城、徐州、淮安、宿迁、南通等六市考生在江苏省清江中学(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

  时间安排:①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6月27日泰州、扬州、镇江;6月28日南京、常州、无锡、苏州。②江苏省清江中学:6月27日盐城、南通、宿迁,6月28日连云港、徐州、淮安。有关市考生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6月29日上午为机动时间,组织未及时参检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和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自行报到。

  面试、体格检查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面试、体格检查结果。考生可于7月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询本人面试和体格检查结果。如有异议,可于7月3日18时前向省军招办提出复检申请(电话:025-80855448)。经审议同意后,7月4日在江苏省军区门诊部(南京市童家巷25号)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被录取考生的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表,省军招办将于8月底前寄送各招生院校。

  七、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志愿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应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平行院校志愿。为保证填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的有效性,考生必须填满A、B、C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志愿无效。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安、政法、航海和其他提前录取批次本科院校,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可以兼报。

  八、录取

  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继续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核和面试、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中,按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分男生、女生和指挥、非指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投档,招生院校应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择优录取新生。

  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学领取档案,到院校报到时,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九、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凡复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2005〕政联字第2号)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以及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02〕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但符合普通高校普通批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当年填报的普通高校相关志愿等情况,与省属普通高校协商改录。被录取的新生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借故主动要求退学的,其他院校不得录取。

  十、有关要求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事关军队和国防建设大局,是部队选拔培养人才的基础环节,是军事人才成长的源头。各级教育部门、招办和中学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努力为部队输送优秀人才。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系统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省军招办将派出巡视组,对各地招生宣传、政治考核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点击查看

  2.江苏省2011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日程 点击查看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江苏省军区政治部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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