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文史、理工和体育类的考生(包括已填报了本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需在7月5日至6日填报本科第一批院校的志愿。已填报了本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若被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http://ea.hainan.gov.cn/则所填报的本科第一批院校志愿不再投档;考生若未被填报的本科提前批招生学校录取,则可以参加本科第一批院校的录取。
2.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在7月5日至6日也需填报志愿,此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在本科第一批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考生若在本科提前批未被所填报的艺术类院校录取,则可以参加本科第一批院校的录取。
3.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其中:
文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理工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有资格报考预科班的文史和理工类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预科志愿,但预科志愿必须填报在预科志愿表中,不得在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表中填报。我局在投档时先对文史或理工类志愿表中的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后对预科志愿表中的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考生在文史和理工类志愿表中的志愿如果检索后被投档,其预科志愿表中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的界面单独设置),也可以同时兼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投档时,先按体育类考生投档,如果考生在体育类未能投档,则再按理工类的考生投档)。
4.参加省外学校“单考”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填报志愿指南》第247至251页提供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填报取得相应合格资格的招生学校志愿,并将志愿填写在志愿填报系统里的“艺术单招梯度志愿”栏内。考生如果也参加了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也可以同时填报在《填报志愿指南》第20至26页中所列的相关专业类别的招生学校。如果考生仅参加了省外学校的“单考”而没有参加我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则考生不能填报《填报志愿指南》第20至26页中所列学校的志愿,已填报的也不能投档录取。
对于省外“单考”学校,我省不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局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的高考卷面成绩提供给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章程择优录取。投档时我局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在一个轮次给学校投档,由学校通过网上办理录取手续。
5.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的艺术类招生学校(在《填报志愿指南》第20至26页中所列的学校),其文化课投档成绩的资格线已于6月27日公布(即标准分387分),各类别(即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的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局将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专业成绩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8日通过我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6.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将取得相应资格的学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志愿1”的位置。
7.考生应根据《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学校、专业名称认真填写和校对所报考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确保志愿信息的准确无误。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漏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海南省考试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