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8日讯(记者 刘怡斌 实习生 刘宇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今天对外公布200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确保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今年高考录取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该录取方案坚持以考生为本,紧紧围绕保障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竞争权,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湖南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努力维护高校招生秩序和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湖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在湘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监督,查处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国防生招生);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航空、航海专业;外省院校(不包括除大连艺术学院和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主要包括: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和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表演方向]);参加该批录取的单独招生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18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25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外省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分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两段进行。本科一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本科三批(A)进行,录取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2日;本科二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本科三批(B)进行,录取时间为8月4日至8月10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2日至13日。
高职专科批:其它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5日至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