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仍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决定对本科一批院校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未完成计划实行第二次公开征集志愿。现将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未完成计划院校及专业名额见附件。
二、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本科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对象为:高考实考成绩达到未完成计划院校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调档线(见附件)且未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理科考生。
2.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0日12:00—16:00。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0日12:00前公布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如果出现意外而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
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平行的预科学校志愿。
3.考生征集志愿信息由市州招办于7月20日17: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政策照顾。
4.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理科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5.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征集志愿是我省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本批次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各级招办必须高度重视,努力从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认真向少数民族考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本次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在川招生本科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名额及调档分数线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2011年在川招生本科一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名额及调档分数线
请考生注意:以下公布的各院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及专业要求等,请以《2011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为准。院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请查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汇编》。
理科
学校代号、名称及专业代号、名称 计划 调档线
0018 天津大学 2 510
95 少数民族预科 2
0020 东北大学 1 459
95 少数民族预科 1
0025 同济大学 2 529
95 少数民族预科 2
0033 东南大学 4 503
95 少数民族预科 4
0045 武汉大学 7 507
98 少数民族预科 7
0050 中山大学 3 503
95少数民族预科 3
0058 西安交通大学 6 519
95 少数民族预科 6
0069 华中科技大学 7 506
97 少数民族预科 7
030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 525
95少数民族预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