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2011年全体会议通过的《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关于专科各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满分为450分)划定分数线和按三科总分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科(高职)志愿的统计结果和专科(高职)招生计划,经测算和研究,并报市招考委主要领导同意,我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确定如下:
文科:150分
理科:150分
艺术类高职文科:105分
艺术类高职理科:1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