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从今年开始,江苏将培养3519名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培养时间为一年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98人,从今年3月至明年7月;第二批3221人,从今年9月至2013年2月。每批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言和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安排在相关高校学习;第二阶段进行为期半年的岗位实习,安排在相关对口援助市、县(市、区)相对应的岗位实习。
据介绍,这次来苏培养的新疆伊犁州、克州学员主要是2002-2010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新疆方面择优选拔确定对象,在江苏培养合格后,回新疆的乡镇、街道(社区)事业单位进编上岗。计划来江苏的3519名培养学员中,少数民族学生约占75%。岗位构成涉及乡镇管理、社区管理、教育、卫生、法律、财会、规划建设、农林水牧等8大类10个专业岗位。
记者了解到,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培养工作的经费已纳入江苏省援疆综合规划,培养经费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受援县(市)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均由江苏省援疆资金总盘子统筹安排,按规定和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另外,8月底前后,江苏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重点检查39所高校教学计划、教室、宿舍、食堂、生活用品及业余文化娱乐设施等准备情况,保证9月10日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所有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