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不变
考试科目
今年我省仍然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本科不补录
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高职高专进行补录,本科不补录。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志愿填报
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是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志愿。
志愿结构
第一批本科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与第一批本科同步填报志愿,可填8个院校志愿,后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共建计划招生院校。
继续维持第二、三、四批志愿结构不变,并且每个批次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自主招生
继续在少数省属本科和高职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而就业情况好的艰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
高职单招
继续在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征集志愿
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
美术联考
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除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划线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联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联考,且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
招生答疑
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的全程咨询网络为考生提供全程咨询接待服务。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录取和运转七种状态查询。
六大变化
包括军校、国防生、公安、免费师范生、小语种、空乘、航海等类专业的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志愿结构有调整,从原3个志愿3所院校,调整为现在:第一志愿1所院校,平行4个第二志愿4所院校。
变化二:省属9高校本科自主招生计划提高到8%
今年,我省继续在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业学院、长江大学和湖北中医药大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9所高校可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8%以内开展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应在5月底前将自主选拔入围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报省招办集中公示。在录取前未经省招办公示的考生,不得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去年,该9所高校自主招生计划为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
变化三:高水平运动员报名门槛提高
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报名还要求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变化四:扩大技能高考专业类别
从2011年开始,湖北在中职机械类专业开展“技能高考”试点,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并在机械类专业进行试点。
今年,“技能高考”的专业(类别)扩大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2013年专业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增加了建筑技术类和会计、护理专业,到2015年,湖北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将不再组织高职统考,全部实行技能高考。
变化五:鄂州职业大学新增为高职单招院校
今年新增鄂州职业大学为高职单招院校。目前,共有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鄂州职业大学9院校单招试点改革。
9所高职院校选择1-3个专业面向中职毕业生,按照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原则,由学校自行组织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确定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公示后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空中乘务、服装表演和旅游管理专业,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的焊接技术和酒店管理专业,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旅游管理(动车乘务)专业,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试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各高校在普通高考前完成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已被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高职统考及录取。
变化六:军检面试时间提前
军检面试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日。而去年军检面试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日。
特别提醒
今年高考
6月7日、8日
今年我省仍然在6月7日、8日举行高考。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截止时间均为截止日17时
今年全省采用统一模式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各类志愿均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时。
高考成绩通知单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直接邮寄给考生;二是通过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转发至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市、区)招办有组织地申请复查卷面分。
6月25日起发放成绩(记者魏娜 通讯员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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