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了,最受关注的就是成绩出来后的志愿填报了。记者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所有批次志愿在6月28日至7月5日填报。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从2010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院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第二批录取院校和第三批录取院校。今年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十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提前单独录取院校批次(含本科、专科)仍实行传统志愿投档方式。
在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将在网上征集考生志愿,请考生随时留意“西藏教育考试网”志愿征集信息,按规定时间及时补报。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考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一律凭高考报名时取得的报名号和密码,通过“西藏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www.xzzsks.com.cn)”进行。考生需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的志愿一经填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招生计划按不同生源分列。考生应依据招生计划类别,在本人可报考的类别和科类中选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通过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或其他方式,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专业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避免盲目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