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草表(一)》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文理类、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专业)本、专科志愿。
1.提前批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
提前批本科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免费师范生,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文理类均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一个院校,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4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批高职高专包括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直招士官,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等。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
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艺术本科(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艺术高职高专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
体育本科、高职高专各设三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4.考生填报本表志愿时间是6月10日-6月15日。
二、《志愿草表(二)》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全省26个贫困县市经资格审核公示合格考生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志愿。
1.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
2.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大部分为一本院校,有少数二本院校,考生在5个院校志愿中既可填报一本院校,也可填报二本院校。录取时,院校执行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录取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和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录取之前。填报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志愿的考生还可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志愿,被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一、二、三、四批院校的录取。
4.考生填报本表志愿时间是6月29日-7月1日。
三、《志愿草表(三)》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志愿。
1.第一批本科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
第一批本科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填报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录取时间安排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录取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录取之前。已经被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和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录取。
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与第一批本科同步填报志愿,可填8个院校志愿,前5个院校志愿既可填共建院校计划,也可填非共建院校计划,后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共建计划招生院校。
2.第二批本科为一般本科院校,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第三批本科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4.考生填报本表志愿时间是6月29日-7月1日。
四、《志愿草表(四)》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志愿。
1.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和部分经省招委同意的生源较好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专业)。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院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
第四批高职高专(二)设二个院校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院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考生填报本表志愿时间是6月29日-7月1日。
五、《志愿草表(五)》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参加全省统一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填报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志愿。
1.高职统考本科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高职统考艺术高职高专设三个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高职统考高职高专(一)志愿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院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4.高职统考高职高专(二)志愿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院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5.考生填报本表志愿时间是6月29日-7月1日。
六、《志愿草表(六)》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参加全省统一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1.技能高考本科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技能高考高职高专设二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技能高考包括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技能考试类别对口填报院校和专业,不能跨类填报。
4.考生填报本表志愿时间是6月29日-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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