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计划安排,省征兵办公室定于6月27日至29日在成都统一组织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体格检查和面试。请相关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参检对象
根据司动〔2012〕1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2年8月31日)、男性、未婚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填报了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考志愿后,且其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试点高校体检面试控制分数线的,方可参加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的参检考生名单及体检面试日期附后)。
二、体检面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体格检查。考生体格检查安排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草市街分部(地址:成都市草市街165号、文殊院旁,原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考生体检报到时间为本人参检日上午7时前,因故不能于当日9时前报到参检的考生,可于翌日7时前报到补检(补检报到截止时间为6月29日9时)。
(二)面试。考生面试安排在省征兵办公室(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百卉路七号),考生面试报到时间为本人参检日下午14时前,因故不能于当日16时前报到的考生,可于翌日14时前报到面试(面试报到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6时)。
三、体检面试内容
考生体格检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面试工作由省征兵办公室会同部队试点单位(海军、空军、二炮)共同组织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和反应能力等进行评审。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二代版本)、高考准考证、1寸近期正面半身红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日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高血脂食物,不得吸烟、饮酒及服用药物;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禁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当日上午须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
(三)考生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参检,考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检、面试场地;
(四)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各市(州)参检考生体检面试分组及时间安排表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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