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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教育资助开始办理 三类学生可申请最高7千元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2-07-06文章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作者:程慧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教育资助开始申请办理,有效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请尽快申请。各区县教育资助工作10月31日结束。

  ■资助对象

  三类学生可申请

  教育资助对象为三类: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城市低保对象中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资助标准

  低保本科生资助7000元

  记者获悉,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城市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城市低保残疾学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高中(中专和技校)资助3000元。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高职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高职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如何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

  城市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城市低保对象残疾学生到区县残联申请办理,由残联审核并做好认定工作。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计生部门出具认定证明,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市民政局表示,各区县要做好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要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助对象准确,资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严格加强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和防止违反资助规定和程序的现象发生。

  同时,各区县要坚持公示制度,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资助学生名单确定后,按规定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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