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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第四次征集志愿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2-07-23文章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作者:未知

  我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经过三次征集志愿后,8所区内外高校仍剩余32个缺额计划,其中,有6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1所国家“211工程”学校。为使贫困地区考生拥有更多的上优秀大学的机会,我区面向29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第四次征集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2日16时至7月23日12时,汇总的计划缺额信息已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最新公告”栏中公布,考生可登录http://www.gxeea.cn了解参加此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的详细信息。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本次征集志愿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规则不变。即设4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高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未被投档,或在投档时被退档的考生,其原来所填报的该批次志愿已经作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7月23日下午向各有关高校投放征集志愿档案,学校阅档后,决定是否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第三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中,部分学校已降分投档,本次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再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报读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有特殊条件限制,必须是具有我区29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户籍且连续满六年(截止2012年6月30日)、户籍所在县所辖高中从高一到高三连续3年学籍(户籍与学籍须在同一个县)、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才能报考。29个县分别为: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而在本次征集志愿过程中,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具备被投档录取的条件,无需填报征集志愿。

  填报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7月23日17时前,携带本人准考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招办进行资格复查,有关县招办将按“随到随核”的原则接待考生,办理相关手续。资格复查办法及要求,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关于2012年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的说明》。已经进行过资格复查的考生无须再次复查。

标签:广西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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