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制订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将适时发布。
这一意见拟要求,各地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和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有关情况,因地制宜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2011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教育部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就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措施并切实贯彻落实。
对审议意见提出的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困难学生资助等问题,教育部表示,将研究启动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推进新疆、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教育跨越式发展。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等7个方面,支持民族教育加快发展。
免学费政策有望覆盖农村学生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逐步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到所有农村学生,扩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
报告提出,要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健全资助机制,扩大资助范围,延伸资助领域。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160多亿元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将使2542.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受益;制定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食堂管理、学生信息管理、应急处理等配套文件,开展专项培训,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报告提出,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由北京等15个省市承担,面向河南、贵州、甘肃等中西部8省区招生,2012年安排招生17万人,比2011年增加2万人,预计受援省份高考录取率最低可达到67%左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针对贫困地区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相对偏少的问题,启动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1万名左右本科一批招生计划(其中包括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预计贫困地区一本高校录取人数增加约10%。
统一编写义务教育三科教材
本报讯记者陈丽平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抓紧统一组织编写出版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和历史三科教材。
审议意见提出,要加强德育、体育和艺术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对此,教育部提出,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全面梳理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内容,修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德育课程标准,启动普通高中德育课程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修订工作。
调减项目规范高考加分政策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将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政策,调减加分项目和分值。
报告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指导各省开展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2012年高职单独录取考生将达到100万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肃查处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泄题等案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健全防范机制,全面加强考试安全工作。
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要落实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形成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推进的新机制。
审议意见提出,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大力度解决“择校热”问题。
对此,教育部提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保障内容,向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从2012年开始,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定期公布名单。
确保不因学校撤并引起辍学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布局调整。
报告提出,在调研总结十年来全国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情况基础上,正在研究制定规范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具体规定,要求各地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不因学校撤并引起学生辍学;严格布局调整程序,审慎从严控制学校撤并,今后确有必要调整的学校必须充分听取家长、师生、村民自治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教育部、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重大事项,构建校车安全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报告介绍,2012年4月国务院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目前正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将督促各地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提供校车服务,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教育部将推动修订职业教育法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推动修订职业教育法,重点解决制约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编制与职称、行业企业参与以及政府、企业、学校、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问题。
报告提出,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推动校企合作制度化,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工作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工作。
报告提出,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重点清理民办教育歧视政策,破解师生权益、政策优惠等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难题。
抓紧制定出台教育督导条例
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出,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等教育法律。抓紧制定出台《教育督导条例》,加快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步伐,研究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
报告提出,落实和扩大省级教育统筹权,将教育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地方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的宏观指导,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在制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教师专业标准、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等重要文件过程中,通过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参与度、透明度。(记者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