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第一批A类经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后,部分高校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经研究,决定再安排一次征集志愿,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本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应类别且有征集计划的学校和专业。
三、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仍然设置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区外院校“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只分“服从”和“不服从”两种选项。区内院校“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分为三种选项,具体分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表示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10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10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表示除本人填报的正式专业志愿外,不服从调剂到该院校的其它专业。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在本科第一批A类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中,部分学校已降分投档,降分投档后尚有缺额的学校及其投档分数线为:
湖南农业大学理工类508分;
宁夏大学文史类534分;
石河子大学文史类524分,理工类508分;
广西大学(一)理工类478分;
广西师范大学(一)文史类520分,理工类469分;
广西师范大学(二)文史类481分,理工类444分;
广西民族大学文史类524分,理工类508分。
以上学校本次征集志愿是否继续降分,将视学校意愿和考生志愿情况确定。
已在“备注”栏标明分数要求的学校和专业,以标注的分数为最低投档线,不再降分投档。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由于本次征集与本科第一批B类、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三次征集同时进行,征集志愿后,投档录取的顺序为:本科第一批A类投档录取结束后,本科第一批B类投档录取,本科第一批B类投档录取结束后,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投档录取。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9日10:00。
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2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A类再次征集计划信息表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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