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吉林省教育厅日前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暨加强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各高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须做到“六公开”。
录取期间,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巡回省内各高校开展专项督察,各高校都要设立举报电子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访,畅通申诉及信访渠道,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公开”原则是指:
1.招生政策公开,认真执行不变通。未经省招生办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
2.计划使用公开,严格规范管理。没有经过批准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录取。
3.录取程序公开,严格规范操作。各高校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
4.收费项目公开,杜绝乱收费。严禁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向学生收取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增加计划”、“定向”、“赞助”等名义向考生乱收费。
5.查处公开,严格防范和严厉打击中介诈骗活动。
6.认真做好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