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素描科考试在西北师范大学开考,从而拉开了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序幕。省招委会举行巡视会议,对考试组织情况进行检查,对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进行巡视。省招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出席巡视会。省人大、省政协、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招办以及承担考试任务的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市招办、兰州市各考点主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招委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主持。
会议听取了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各考点考试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
2013年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报名人数共计26193人,比2012年增加1582人。全省艺术类统考由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舞蹈)四部分组成。其中美术类12702人,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音乐类5305人,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7-11日;表演类(舞蹈)2493人,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6-18日;编导类5692人,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6-18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统考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表演类(舞蹈)统考工作由西北民族大学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外省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考点分别设在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甘肃广播电视学校,考试时间从2013年1月10日开始,2月底结束。
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招生“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省招办对2013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进行了一些调整:
一是艺术类专业重新分类。我省将原来的十类艺术专业类重新划分为美术、音乐、编导、表演四类。
二是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级统考。在美术类、音乐类、表演类(舞蹈)继续实行统考的基础上,2013年我省编导类专业首次实行全省统考。省内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2013年全部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省内外三本院校和高职高专招收艺术类考生,原则上都使用我省艺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省外二本以上院校招收艺术类考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组织校考。
三是音乐类、表演类(舞蹈)统考调整分值。2013年我省将音乐类、表演类(舞蹈)统考满分由原来的100分,同比放大至300分。便于组考打分,消除了因分值带来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形成的考生分数过于密集的现象,同时也有利于划线录取和争取计划。
四是跨省考试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2012年艺术类研讨会精神,省招办对外省院校在我省设立艺术类考点做了一定的限制和规范,加强考点管理,提高组考水平,创造阳光和谐平安的考试环境。
五是严格管理具有艺术类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对于部分具有艺术类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例如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的专业测试进行严格管理。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要求各招生院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均使用我省美术类、音乐类、表演类(舞蹈)统考成绩。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各招生院校使用我省西北师范大学校考成绩,各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省招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作了总结发言。俞建宁指出:全省艺术类统一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涉及千家万户,事关考生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实施,对维护省级统考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俞建宁要求:
一要确保考试安全,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各承担艺考任务的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考试安全。严抓艺术专业考试考风考纪,严格考生资格审查,杜绝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对参与、组织、纵容考生在报名资格、考试等环节作弊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要稳步推进改革,不断完善艺术考试制度。组考院校要精心组织,早安排早部署,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上下功夫,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命题、组考和评卷等各环节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落实责任,确保统考工作顺利实施。
三要严抓管理,不断提高艺术类考试质量。要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多人评审、专家指导、纪检监督为一体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工作机制。要加大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监督管理力度,改进和完善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条件建设,启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技术,不断提高考试管理水平,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会后,巡视领导及兰内各新闻媒体记者对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现场进行了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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