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将重点建设80个专业类高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分为国家、省、校三级,建设时间至2015年。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19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获此消息。
根据通知,教育部安排我省国家级实验中心建设指标4个,我省将从省级专业类实验中心中择优推荐,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直接向教育部推荐;80个省级实验中心从学校申报的校级专业类实验中心项目中遴选确定;各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实验中心建设方案、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切实推进实验中心建设工作。
在建设内容方面,重点突出三个特色:实验室资源有效整合,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为重点,整合相关实验室资源和师资队伍,构建功能集约、资源优化、开放充分、运行高效的专业类实验教学平台;教学科研有机结合,统筹相关教学科研实验室资源,实现科研成果向实验教学内容的有效转化;学校与社会协同育人,探索建立高校与社会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多渠道鼓励和吸引热爱教学工作且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参与实验教学。
通知还提出,“985工程”与“211工程”高校每所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其余省重点建设高校每所不超过5个;一般本科院校(包括师大福清分校)每所不超过3个;独立学院每所不超过2个。承担国家级和省级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高校,每年12月底前需向省教育厅高教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