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前日发布《关于编报2013年市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市属高校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总量为8.35万人,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本科层次招生计划4.55万人,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3.8万人。
市属高校招生计划增量主要投向新设高校和社会急需人才专业。同时,根据统计,2013年本市高中毕业生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市教委要求各高校要结合首都实际,在充分满足首都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基础上,基本稳定在京统招计划,适度增加在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计划。
各校在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时,要扩大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坚决减少或停止社会需求不旺、办学条件不足以及就业困难的专业。本科层次院校要严格控制高职招生规模;少数学校确需举办高职,也仅限于社会需求量大而现有高等教育资源培养能力不足的专业。未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的本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各高校艺术类专业都应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高校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本科层次院校在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专科)来源计划的编制一律不得安排预留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