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省教育厅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加大对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从规范招生宣传、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招生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严格措施。
招生宣传过程中,严禁高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
填报志愿期间,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甚至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生填报志愿机房或教室干扰考生填报志愿。
高校招生过程中,严禁高校向生源高中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严禁高校与社会中介组织、教育机构结成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严禁高等学校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今年,省招办首次建立“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在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通过10639678免费向考生发送短信,让考生在第一时间了解填报志愿信息和录取信息,切实尊重并保障考生的选择权,维护考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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