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次 | 批次分段号 | 录取批次分段类别 | 招生院校计划分类 | 志愿投档模式 | 志愿数 | 征集次数、志愿个数设置及征集最低分 | 说明 |
提前批次 | A | 提前批特殊类及体艺 | 军队、公安、武警、司法等文理类,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兰大、甘中医),华侨大学、暨南大学,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及使用校考成绩的二本以上院校,高水平运动员,香港中文大学等,行业定向等 | 1+1顺序志愿 | 2 | 征集一次,1+1顺序志愿,控制线上征集 | 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按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条件投放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档案;使用校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按文化课出档线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条件投放第一志愿考生全部档案;各特殊类型招生按相关规定投档 |
B | 提前批贫困地区国家专项 | 省外及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 | 1+1顺序志愿 | 2 | 征集一次,1+1顺序志愿,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 | 提前批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院校在地方农村专项D段结束后安排单独征集,征集一次,1+1顺序志愿,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艺术类编导和空乘专业,文化课线下5分<含5分>)征集发档 | |
C | 提前批省属院校贫困地区国家专项 | 省属院校分到58个贫困县计划 | 1+1顺序志愿 | 2 | 不征集,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 | ||
D | 提前批地方高校农村专项 | 西北师范大学(执行一本线) | 1+1顺序志愿 | 2 | 不征集,如院校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 | ||
兰交大、兰理工、甘农大(执行二本线) | |||||||
本科一批 | E | 本科一批自主选拔 | 自主选拔、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 | 1 | 1 | 不征集 | 一次性投档,等本科一批文理第一轮模拟投档后根据预估线录取合格考生,并速退未录取考生,未录取考生参加一本大平行第二轮模拟投档 |
F | 本科一批普通 | 文理类、民族班等 | 大平行志愿 | 6 | 征集一次,6个志愿,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 | 投档顺序:先投普通类再投其它类,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后依然先投普通再投其它类;征集时不降分院校与录检联系来函说明并刊登告知考生 | |
G | 本科一批其它 | 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 | 1+1顺序志愿 | 2 | 征集一次,1+1顺序志愿,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志愿适当降分录取 |
批次 | 批次分段号 | 录取批次分段类别 | 招生院校计划分类 | 志愿投档模式 | 志愿数 | 征集次数、志愿个数设置及征集最低分 | 说明 |
本科二批 | H | 本科二批普通及体艺 | 文理类、民族班等 | 大平行志愿 | 6 | 征集两次,6个志愿,第一次为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为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省内民族院校如生源不足,执行普通线的招生计划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含40分)以内征集发档 | 投档顺序:先投普通类再投其它类,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后依然先投普通再投其它类。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与本科二批普通类同时投档,征集一次,与普通类第一次征集同步进行;其它类中中职对口招生与该批次普通文理大平行投档同时进行,参与两次征集 |
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 | 1+1顺序志愿 | 2 | 征集一次,1+1顺序志愿,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编导和空乘专业,文化课线下10分<含10分>)征集发档 | ||||
I | 本科二批其它 | 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等 | 1+1顺序志愿 | 2 | 征集两次。1+1顺序志愿,第一次为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录取 | ||
高职(专科)特殊类(L)志愿填报 | 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 | 1+1顺序志愿 | 2 | 不征集,在高职(专科)特殊类L段录取 | 向院校提供一志愿考生名单,进行军检、面试等 | ||
本科三批 | J | 本科三批普通 | 文理类、民族班等 | 大平行志愿 | 6 | 征集一次,6个志愿,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的考生 | 投档顺序:先投普通类再投其它类,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后依然先投普通再投其它类;其它类中中职对口招生与该批次普通文理大平行投档同时进行,参与征集 |
K | 本科三批其它 | 预科、民语类、中职对口招生等 | 1+1顺序志愿 | 2 | 征集一次,1+1顺序志愿,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志愿降分录取 | ||
高职 (专科)批 |
L | 高职(专科)特殊类 | 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 | 1+1顺序志愿 | 2 | 不征集,志愿设置在第一次填报二本其它类之后 | 投档顺序:特殊类结束后投普通类和其它类,征集后先投普通类再投其它类;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与该批次普通文理类同时投档,征集一次,与普通文理第一次征集同步进行;其它类中中职对口招生与该批次普通文理大平行投档同时进行,参与两次征集 |
M | 高职(专科)普通及体艺 | 文理类、民族班等 | 大平行志愿 | 6 | 征集两次,6个志愿(参照线一次划到位) | ||
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 | 1+1顺序志愿 | 2 | 征集一次,1+1顺序志愿(参照线一次划到位) | ||||
N | 高职(专科)其它 | 预科、民族班(计划不确定),中职对口招生等 | 1+1顺序志愿 | 2 | 征集两次,1+1顺序志愿,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志愿适当降分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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