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省人大在烟台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烟台大学等5所高校被确定为第一批“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向5所高校授牌,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左敏出席了会议。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建设,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法制办、省教育厅对我省高校进行实地调研考察,选取确定了首批“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通过开展省校合作,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高校的比较优势,推动法学研究与山东立法实践深度融合,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这是高校服务山东立法工作实践的创新举措。
会上,5所高校表示将紧密结合山东立法工作需求,充分发挥法学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优势和雄厚研究力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打造服务社会的法学科研平台,多形式、宽领域、全方位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真正发挥好高校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法治山东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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