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精神,陕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由西安音乐学院承办。为切实做好相关联考工作,特制定此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
1、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25日12:00时—2016年1月5日12:00时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http://zsb.xacom.edu.cn/),严格按照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目录(附件1)、《专业选择表》(附件2)内容先进行网上预约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再按规定时间到西安音乐学院现场确认。
2、各市(区)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市(区) |
现场确认时间 |
西安、铜川、咸阳 |
1月15日 9:00-16:00 |
宝鸡、渭南、榆林、杨凌 |
1月16日 9:00-16:00 |
延安、汉中、安康、商洛 |
1月17日 9:00-16:00 |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到西安音乐学院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现场确认处安排专人负责核对考生《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现场制作《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准考证》。
4、联考准考证号和具体考试日期由计算机按照专业类别随机产生。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21日。
二、考试内容
1、音乐类
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旋律音程听唱:自然音程;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A1组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主科考试内容:
⑴声乐演唱。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等(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背谱演唱)。
⑵键盘乐器或其它乐器演奏。①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双排键或电子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中外乐曲一首,共演奏两首作品(背谱演奏)。②其它乐器(管弦乐器和民族乐器,不含口琴、竖笛、风琴)演奏不同风格或类型的作品两首(背谱演奏)。
注:①演唱、演奏考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②报考学前教育(专科)专业的考生参加A1组考试。
A2组 音乐表演专业主科考试内容:(任选一项)
⑴美声。
准备三首歌曲(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一至两首进行演唱,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⑵民族声乐。
准备三首歌曲(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选段等),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一至两首进行演唱,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⑶陕北民歌演唱。
准备三首陕北民歌,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一至两首进行演唱,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⑷流行歌曲演唱。
准备三首歌曲(包括中外通俗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一至两首进行演唱,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自备CD伴奏碟,单曲单碟。
⑸钢琴。
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自选一首。要求背奏,不弹反复段落。
⑹手风琴。
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奏鸣曲快板乐章;自选乐曲一首。要求背奏,不弹反复段落。
⑺双排键电子琴。
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自选乐曲为旋律配伴奏。要求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不弹反复段落。考生可用钢琴、手风琴或电子琴考试。
⑻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自选乐曲二首(抽考其中一首)。要求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
打击乐:小军鼓(自选练习曲一首),马林巴或木琴(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要求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乐器自备。
⑼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唢呐、管子、二胡、板胡、古筝、古琴、琵琶、扬琴、三弦、柳琴、阮、民族打击乐)。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要求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
民族打击乐:小军鼓或马林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要求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乐器自备。
⑽流行乐器演奏(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声贝斯、爵士鼓)。要求演奏时间不超过7分钟,乐器自备。
流行键盘: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视奏音乐作品一首。
流行萨克斯:大小调音阶与琶音;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
电声吉他: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各一条;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电声贝斯:大小调音阶与琶音;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爵士鼓: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A3组 录音艺术专业主科考试内容:
⑴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乐录音听辨、音频技术常识、计算机常识(时间120分钟,笔试)。
⑵面试: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歌曲或戏曲演唱、音乐及录音常识问答。
⑶基本乐科加试 乐理:音乐基础理论(时间120分钟,笔试);听写:旋律音程听写;音程听辨(自然音程);和弦色彩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节奏填空(2/4、3/8);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旋律填空;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时间30分钟,笔试)
2、舞蹈类考试内容
B1组 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⑴舞蹈基本功(软开度、跳、转、翻技巧)。
⑵自选舞表演(3分钟以内,自带CD光盘伴奏,单曲单碟)。
⑶即兴舞表演。
服装要求:女体操服,男紧身衣裤,不得穿着演出服。
B2组 体育舞蹈(拉丁舞、摩登舞)
⑴面试:身体形态、气质相貌、口语表达(30秒)。
⑵专业基础:十种舞中任意选一支摩登舞,一支拉丁舞。( 服装要求:着比赛服或训练服,考生不准带舞伴,不需准备CD伴奏带,不准化妆)。
三、考试要求
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现场确认时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开考前30分钟考生有序入场,考试结束后,待监考人员将试卷(试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试和基本乐科考试分设考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除钢琴、竖琴、双排键、定音鼓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四、联考评分、评卷及各专业分值
笔试由联考办公室统一组织阅卷,在纪检组监督下,采用集体流水阅卷,综合评定最终成绩。专业主科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各考场参加考试评委在12人以下(含12人)的考试小组,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平均计算最后得分;13人以上(含13人)的考试小组,去掉两个最高分、两个最低分,平均计算最后得分。
联考各专业满分为500分。A1组、A2组专业总分=基本乐科×10%+专业主科×90% ;A3组专业总分=专业综合能力×30%+面试×40%+基本乐科×30% ;B1组专业总分=舞蹈基本功×50%+自选舞×30%+即兴舞×20% ;B2组专业总分=面试×30%+专业基础×70% 。
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西安音乐学院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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