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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一、二、三(报名部分)汇总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7-11-01  文章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未知

  一、报名

  1.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答: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往年相同,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下同)七门。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除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须参加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试。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②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④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答: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4日。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所在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市、区)招办〔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8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省其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http://www.jseea.cn或http://pgbm.jseea.cn)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须进行签字确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4.2018年考生借考有何规定?

  答: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5.考生参加高考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4)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高中会考的成绩证明;(5)随迁子女考生须出具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6.高考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高考报名流程见下图: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一、二、三(报名部分)

  7.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答: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自然情况(含个人简历)、考生编号、考生评语、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方向、照片等内容。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下载打印《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按照其背面的说明填报有关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照片采集。如在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或学测时采集的照片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

  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应仔细校核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1)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民族、照片、政治面貌、选考外语语种、毕业中学、毕业类别、考生类别、报考科类、选修科目组、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个人简历、有何特长、奖惩情况等。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中奖惩情况必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2)考生编号:包括考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考籍号为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时所使用的编号,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由市、县(市、区)招办提供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高考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3)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方向:报考者须选择本人所要报考的体育专业统考、艺术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校考相关项目,确定专业考试方向,并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负责打印《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参加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时均须出具上述通知书。

  (4)民族中学考生:指我省专门为西藏和新疆少数民族中学生所办班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者只能在所给的两类考生中选择一项。

  (5)本次报考必修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参加2018年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6)综合素质评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7)考生评语: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填写;往届生、社会考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8.考生电子档案包括哪几个部分?如何建立?

  答: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照片、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诚信考试记录。我省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由中学、县(市、区)、市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信息汇总合成。

  我省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办法:

  (1)报名信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信息主要由中学负责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的报名信息主要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网上填报;

  (2)体检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专门人员采集;

  (3)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有效期内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能提供由借读所在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其成绩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具体如何转换详见报名部分第17条);

  (4)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经过网上评卷后生成;

  (5)志愿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使用动态口令卡直接网上填报建立;

  (6)诚信考试记录: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而建立。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应与纸介质表(卡)一致;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9.考生编号有哪几种?它们是怎样组成的?其各自的作用是什么?

  答:考生编号主要有三种:考籍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

  考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中学代码后两位;第9-12位为考生序号。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4位为省代码(江苏省代码为32);第5-8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9-10位为报考选修科目组代码(45-物理、化学,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治,49-物理、生物,65-历史、化学,67-历史、地理,68-历史、政治,69-历史、生物,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11-14位为考生序号。

  准考证号由13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选修科目组代码;第9-11位为考场编号;第12-13位为考生座位号码。考场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修科目组连续编排,不得间断。

  考籍号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和高考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体检时所使用的编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考生在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加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获取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考生在试卷以及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

  10.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

  答: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11.考生如何选择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有何要求?

  答: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须参加相应的选修科目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及等级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一致。考生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缺考或未报考的考生,不能取得相应科目的成绩,也不得视为D级。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统一录取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12.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统一录取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18年度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的测试:①不符合统一录取批次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的;②对2017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应届毕业生;③对往年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4日,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一并进行。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合格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详见第11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之一。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16.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须对应届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和被高校录取。

  高校在录取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17.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含会考,下同)成绩与我省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何参加我省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转换手续。成绩经转换后,无论是应届生、往届生,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含技术科目),否则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分数与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150分制 100分制
150分~135分 100分~90分 A
134分~112分 89分~75分 B
111分~90分 74分~60分 C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D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的测试。

  18.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考生如申请“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8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或《2018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该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其以上栏目,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各市、县(市、区)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上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登记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

  ③审核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审核;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侨办审核;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5A级青年志愿者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其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由市招办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④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随迁子女考生的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须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少数民族考生由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审核〕。

  (4)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5)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交县(市、区)招办(含“三侨生”)。逾期不予受理。

  (6)所有经审核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均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及有关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19.怎样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作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重要内容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20.哪些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者,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1.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考生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答:2018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由南京市招办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办(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310655。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22.如何参加各种特殊类型招生?

  答:我省特殊类型招生主要包括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单招、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残疾单招、少年班、港澳台院校招生等类型。报考流程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高考报名: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4日参加高考报名。

  2.了解报考信息:考生需到拟报考院校网站(或向院校招办)了解报考要求、测试安排和具体办法等。

  3.报名:考生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等要求,自行向拟报考院校报名。参加部分院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类型招生的考生还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参加测试:考生按照我省或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各类型招生政策详见教育部及我省2018年有关文件。

  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除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还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专业目录,艺术类招生专业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

  (2)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3)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

  (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

  (5)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8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步骤
1 2017年11月1-4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17年11月15-19日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3 2017年12月1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7个考点,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4 2017年12月2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5 2017年12月2日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6 2017年12月3日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7 2017年12月4-7日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8 2017年12月5日起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9 2017年12月9日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10 2017年12月11日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11 2018年1月20日前 通知考生音乐、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
12 2018年3月底前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下同)。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在高考报名时,考生同时选择报考科类,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省统考”有美术、音乐、广播电视编导三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类、音乐类、艺术史论等理论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表演类、其他专业类别等,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3)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7.2018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简称“美术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应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及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批准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所有对江苏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都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8.考生报考哪些专业须同时参加专业校考和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答:根据教育部、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精神,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9.2018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七个考点,分别承办有关市考生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扬州市、泰州市

  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连云港市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淮安市

  考点具体地址另行公布。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10.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考生须按照有关统考专业类型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准时到统考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工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考试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统考考点的有关规定,按时赴考。

  11.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知相关考试信息?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招生院校,可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校考。院校校考的考点一般有本校考点、江苏考点和其他省外考点,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或有关招生院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我省规定和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参加专业考试。

  12.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如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考生可向有关院校查询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本科院校校考专业可在本校设点考试,也可申请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设点考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校考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点考试。

  13.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省属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江苏招生方可组织校考。考生务必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有关院校是否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设点组织校考,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4.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省统考考试成绩?

  答:2018年1月20日,考生可凭本人相关证件号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也可至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查询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

  15.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考试成绩?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18年4月上旬,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6月1日后,我院不再接受校考院校补报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于6月中旬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校考合格信息。

  16.对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17.对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有哪些要求?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和考试。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方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相关高校志愿。

  如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考生还必须符合院校要求。

  18.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三、体育类招生

  1.体育类专业主要有哪些?

  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育学门类下设体育学类,其中包括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注:原名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等5个基本专业,还有运动康复(可授教育学或理学学士学位)和休闲体育两个特设专业。此外,在管理学门类的工商管理类下设有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有些高校还开设了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方向)。

  2.体育类专业招生与体育单招有何区别?

  答: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和全国文化统考。

  体育单招:经教育部批准,有关院校的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可以实行提前单独招生。考生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向有关高校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统考和招生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达到学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具备录取资格。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和录取。

  3.需要参加省体育类专业统考的体育类专业有哪些?

  答:凡报考招生计划公布在体育类计划中的院校和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全国文化统考及学业水平测试,并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文化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要求方具备录取资格。

  此外,凡报考招生计划公布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计划中的院校和专业,考生不需要参加体育专业统考,只须参加当年的全国文化统考,但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

  4.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8年我省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步骤
1 2017年11月1-4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体育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18年3月15日前 公布专项考试内容和各考点承担的考试专项
3 2018年3月24 -27日 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4 2018年4月13日 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面试。
5 2018年4月14日起 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参加专业统考。
6 2018年5月15日前 通知考生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考体育类专业。

  6.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高考报名时,考生预先选择报考科类,同时须选择体育专业统考的专项:“体育专业省统考”一栏中有21个专项选项,考生只需在要报考的专项前的“□”内打一个“√”就行,只能单选,不可多选。

  只参加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要在“体育专业省统考”一栏中的专项前的“□”内打“√”。

  (3)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考生凭专业考试通知书到省教育考试院按测试专项确定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7.2018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答:2018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设五个考点,即: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我省体育专业统考继续按测试专项设置考点。各考点具体承担的测试专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和相关新闻媒体上统一向社会公布。

  8.体育专业统考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根据高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选考科目。

  (1)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2)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

  (3)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在测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

  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体育专业统考实行男女生统一划线、统一投档。

  9.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并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考生须按照有关专业统考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用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生考试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考点的有关规定准时赴考。

  10.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统考成绩?

  答:2018年5月15日,考生可凭本人相关证件号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也可至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查询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

  11.对体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体育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体育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体育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体育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则考生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12.对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有哪些要求?

  答: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和考试。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方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相关高校志愿。如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考生还必须符合院校要求。

  13.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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