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招考办,各高考报名点、社会机构:
为确保2023年我市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部门对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普通高考报名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校正学籍信息
各高中学校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表,交由学生和家长逐项核对并确认,包括基本信息、家庭关系信息等,特别是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要确保与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一致。信息有误的学生,应及时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校进行更正。同时,各高中学校还应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确保“国网”和“市网”数据一致。
二、督促考生办理身份证
我市高考考生须凭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港澳台考生和外国籍考生除外)。各报名点要督促身份证遗失、消磁或已变更身份证信息但未换领新证的学生请尽快办理身份证,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关手续请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和办理。
三、做好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的资格审核工作预计将于10月15日启动,应届毕业生的审核工作原则上应在10月30日前结束,往届毕业生的审核截止时间可延后至11月10日。审核工作按往年流程执行,审核条件如有变动,以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为准。各高中学校应提前摸查外省户籍学生情况,提醒相关家长进行居住证续期、社保补缴等准备工作。对不符合在我市参加高考条件的学生,学校应指导其留意原籍地的高考报名信息,及时回原籍地报考。
四、做好中职技工学校考生的前期组织工作
中职技工学校应提前摸查本校学生的报考意向,将高考报名的时间、流程和所需材料(参照去年)告知有关考生,特别是在校外实习的考生和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中职技工学校往年已开设高考报名点的,应在10月21日前将拟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名单连同录取名册等在校证明材料提交至区招考办。未开设高考报名点的,应在10月10日前向学校所在区的招考办报备,符合设置报名点条件的原则上均应设置报名点。
五、做好社会考生的前期摸查工作
开展高考补习业务的社会机构应在9月30日前向办学所在地的区招考办报备(有多个教学点的机构按教学点所在地分别报备),将拟参加2023年高考的考生情况统计上报。我办将按照集中管理、适度分流、就近安排、有利防疫等原则,统筹安排社会机构考生的报名地点。未按时报备的社会机构不予安排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各报名点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新增报名点应在10月10日前向各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各区招考办根据其考生规模、报考种类、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综合考虑是否同意。各区初审同意的,经我办核准审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各区招考办要认真组织本区各报名点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各报名点须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全体在校考生,确保2023年我市高考报名工作严格规范进行。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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