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统考模块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主要测评考生学习书法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为高校选拔书法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共三科,其中:
1.楷书临帖 100分;
2.隶书临帖 100分;
3.创作 100分。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楷书临帖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
选取经典楷书字帖一件为范本(临写不少于30字),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3.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考点提供)
(2)书写工具为毛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隶书临帖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
选取经典隶书字帖一件为范本(临写不少于30字),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3.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考点提供)
(2)书写工具为毛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三)创作
1.考试形式:笔试
2.考试内容
选取经典诗词一首,创作一幅书法作品,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落款内容考试方提供),一律竖式书写。
3.考试用具和材料
(1)试卷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考点提供)
(2)书写工具为毛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