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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22-11-08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作者:未知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一、报考类别与本科专业

  (一)艺术类报考类别

  我区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分为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音乐类、编导类和其他艺术类,相应的报考类别分别为:

  美术类:美术(文)、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

  音乐类:音乐(文)、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

  编导类:编导(文)、编导(理)。

  其他艺术类:其他艺术(文)、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二)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

  美术类包括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学等专业。

  编导类包括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

  其他艺术类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摄影、书法学、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和包装设计等专业。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以上其他艺术类所列专业,若相关高校根据学科设置、培养目标等,要求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其招生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考生应据此选择报考类别。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只能在上述报考类别中选择其一,不得跨类别报名。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报考类别包含的本科专业,结合拟报考高校对专业的统考等要求,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三)高校公布招生信息

  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公布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校考工作方案,告知考生参加省级统考科类,组织考生参加校考报名,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含确认省级统考是否合格),及时登录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按照我区上传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子科类对照表,准确上传拟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和科类、子科类对应关系,上传并匹配校考报名考生信息、考生成绩信息等,发布校考合格名单。

  二、统考

  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统考只有笔试,音乐类专业统考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统考笔试和面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笔试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按高考的考务管理规定施考,实行网上阅卷。严把考试评分关,科学制定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确保评分公平公正。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全程实时视频监控,对每位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面试时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分为色彩、素描、速写,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试卷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或根据考场试卷提供的图片按试题要求作画,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考场试卷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报名地点所属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类专业统考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9:00—11:00。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由考点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报名地点所属盟市(阿拉善盟考生在乌海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

  面试满分270分,考试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预计2023年1月8日结束。其中:演唱(声乐)或演奏(器乐)240分,考试形式为现场演唱或演奏,视谱、背谱考生自定;视唱30分,考试形式为现场唱谱。

  面试考场只提供钢琴,除钢琴考生外,其他器乐考生一律自带乐器。考生可选择有伴奏或无伴奏表演。考场不提供伴奏服务,考生可自带伴奏(钢琴和手风琴演奏的器乐考生除外)。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表演,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提示、不更换评委。

  12月28日开始,进行伴奏人员注册、信息采集。有关伴奏人员的注册、相关信息采集等事项按届时发布的有关文件执行。考生须按要求从已注册的伴奏人员库中选择自己的伴奏人员并保存到音乐面试管理系统。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名伴奏人员。凡未选择伴奏人员的考生,表演时不允许有伴奏人员伴奏。考试时,伴奏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并服从考点的相关管理。评委在给考生打分时还须给伴奏人员打分,分数不合格或违反考场纪律的伴奏人员将被取消伴奏资格,并列入伴奏人员黑名单,之后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伴奏工作。

  视疫情防控态势,另文通知考试地点。面试评委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派出。

  (三)编导类专业统考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为笔试一和笔试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笔试一包括文学艺术常识、命题写作、创意策划,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二包括影视作品分析、影视作品评论,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其中:笔试一9:00—11:30,笔试二14:30—17:00。

  视疫情防控态势,另文通知考试地点。

  (四)统考成绩公布

  我区不发放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门户网站“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成绩分布、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三、校考及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

  各高校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或对我区考生在我区以外设点组织的校考,均须符合教育部年度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规定。报考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应按所报考高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和考试。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考。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美术类。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直接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美术类统考合格的考生组织专业校考;其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使用我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

  2.音乐类和编导类。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区外高校、中央部属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区外高校等,可直接使用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成绩录取,也可面向我区音乐类或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组织专业校考。

  其他高校的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面向我区考生在我区及我区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

  3.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亦不得录取。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及联考

  在我区招生的其他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各招生高校可独立组织校考,也可联合组织校考(即联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相应院校组织的校考(联考)。

  我区内蒙古艺术学院其他艺术类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的校考成绩,内蒙古大学其他艺术类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蒙授)专业的校考成绩,作为我区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相关高校可以使用该联考成绩进行相关专业录取。鼓励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积极参加上述两所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以便获得相应专业更多录取机会。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符合教育部校外设点校考、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区外高校,须在2022年12月25日前将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类、考试科目等函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经批准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后方可在我区指定的考点组织校考,否则,不得在我区设点组织校考,我区一律不予认可考生的校考成绩,违反此规定组织校考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组织校考的高校和考生自负。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等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其他艺术类各专业联考考试科目、形式、分值、时间及地点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拟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区外高校,校考统一安排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若考生人数较多,将由内蒙古艺术学院协调安排在校外其他地点考试。

  不在我区设立校考考点的高校,考生须按相关高校对外发布的艺术类报名、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参加校考。

  各高校校考原则上应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和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公布后进行。

  (四)考试合格人数确定

  在我区分列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确定的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的4倍。对于应试人数不足上一年度相应专业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科学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均视为合格。区内高校不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区外高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高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其他艺术类各专业联考成绩、本专科合格分数线由考试高校公布。

  (五)校考成绩报送

  已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上传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与全国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招考类型、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对应关系以电子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两种形式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送我中心,报送方式为高校录入,录入网址届时通知。高校各艺术类校考专业确定的我区校考合格人数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在我区录取人数4倍的,该专业上报成绩均无效,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违规高校承担。对因高校报送校考成绩时出现的考生报考类别与招生计划考试类型归属不符合我区兼报规定、统考成绩未达到相应合格标准、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情形,影响考生校考成绩公布、填报志愿、投档以及录取的,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高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六)校考成绩查询

  从2023年6月份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迅速与高校联系,由高校负责在2023年6月15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变更考生校考成绩。

  (七)校考及其他艺术类各专业联考收费

  区内高校组织校考及其他艺术类各专业联考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收取费用。

  四、招生简章或章程

  各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招生简章》与《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必须表明艺术类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原则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所占比例等,且表述必须通俗易懂、准确明了、体现公平。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艺术类《招生简章》、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办法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建议区外高校应分艺术报考类别、分专业制定在我区招生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已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专业进行录取。区内高校继续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相关工作不得与教育部、自治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等相违背。

  五、招生计划

  (一)严格限定艺术类专业的报考类别和范围

  各高校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包含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及要求相应的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计划,根据招生情况须列在美术类、音乐类或编导类,其他的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列在其他艺术类。同一艺术类专业计划可列在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或其他艺术类之一,不可同时列在多个类别内。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有关高校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的有关招生要求

  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艺术考试报考类别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区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及统考通知单发放

  高考报名确认完成后,考生可登录高考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参加高校校考报名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使用的《专业统考通知单》须考生本人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招生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统考前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通知单》;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需持报考高校要求的考试证件等材料。

  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校考,均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

  七、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其他艺术类相应专业;美术类不能兼报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音乐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不能兼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

  蒙授美术考生若达到美术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美术专业;蒙授音乐考生若达到音乐专业合格成绩可兼报音乐专业;蒙授其他艺术考生若取得院校其他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该院校其他艺术相应专业。

  报考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和蒙授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文科。

  报考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和蒙授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理科。

  报考美术(文)、音乐(文)、编导(文)和其他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文科。

  报考美术(理)、音乐(理)、编导(理)和其他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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