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历史科目组仍有缺额计划须进行征求志愿(点击查看)。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
(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科类的征求志愿。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23〕7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办法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2)本次填报时间为8月14日8时至18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须点击提交确认。
(3)有关高校的办学地点、收费情况、报考条件等,请考生参阅《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有关政策规定和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
此外,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栏目,查询相关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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