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青海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和方式是如何安排的?
答:青海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11月15日17:00(含赴省外就读考生报名)。考生现场确认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具体时间由考区招考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请考生关注各考区招考机构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网上缴费者无法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的考试及招生录取。
2.问:青海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对象有哪些?
答:所有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普通类和单考单招类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和信息采集。
(1)参加普通类的考生:普通类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包括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统一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省级统考、体育省级统考、英语口语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
(2)参加单考单招类的考生:单考单招类以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的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包括参加省内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省外残障考生单独招生及“3+2”转段等招生的考生。
3.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青海省现行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政策解读》(详见“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政策解读”栏目)所列的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问:哪些人员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省内院校专升本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考试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青海省现行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政策解读》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的考生。
5.问:考生应该在何地报名?
答:(1)普通高中学校报名点: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普通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西宁市以上四区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生报名。上述四区外的全省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报名点负责具有本校学籍和本校所在考区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生报名。
(2)中职学校报名点:负责仅选择参加省内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省内应届中职生报名。
(3)考区招考机构报名点:负责具有本考区户籍的往届普通高中生、赴省外就读普通高中生、省内跨地区就读应往届普通高中生;负责具有本考区户籍报考普通类的应、往届中职生,以及报考省内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省外应届中职生、省内外往届中职生;负责具有本考区户籍的同等学力考生;负责具有本考区户籍的参加残障单招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招考生的报名工作。
普通高校专升本及“3+2”转段考生报名工作由各高校招生办协调本辖区考区招考机构完成。
6.问:考生报名需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答: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考生(含中职考生)须提前准备考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父母的结婚证、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的医学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或中职就读证明原件、2张证件照(近期免冠半身小二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考生及父母户口有省外迁移记录的还需要准备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盖章的准迁证和迁移证。中职应届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由中职院校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
往届生(含中职考生)还须准备高中(中职)毕业证、高中(中职)毕业学校学籍档案及复读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鉴定。
高校退学考生还须准备高中毕业证、高校的退学证明及往年高考档案(内含往年的报名登记表、体检表、资格审查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密封的档案不能私自打开查看,否则因丢失材料或资料不真实而造成无法报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2024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还需准备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驻青部队官兵、退役或转业安置到我省的官兵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央企调入人员的子女还须准备军队在职、退役或安置、引进、调入手续。
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还须准备高中阶段每学年报到注册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学籍卡(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实际就读证明、父母实际在青经商、务工证明。
特别提醒:考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要求考生提供随迁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资流水等其他报名材料。
7.问:同等学力考生如何报考?
答:考生及其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出生后首次落户我省,无省外迁移记录,考生初中学校毕业满3年(截止高考当年6月1日<含>),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所有合格性科目考试(包括全省统考笔试科目、各市州组织的实验性操作及音体美考查课)的可按普通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身份,在户籍所在考区招考机构进行高考报名。
8.问:考生报名时提供了虚假材料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第十一条规定:考生通过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特别是父母的工作单位、省外来青务工人员在青经商务工证明等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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