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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5-01-16文章来源:教育部网站作者: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山西医药学院等12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附件: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5年1月15日

  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设置事项 申报省份 办学性质
1 设立山西医药学院 山西省 公办
2 设立湖北三峡航空学院 湖北省 民办
3 设立长沙科技学院 湖南省 民办
4 设立郑州卫生健康学院 河南省 民办
5 设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河南省 公办
6 设立武汉职业技术大学 湖北省 公办
7 设立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吉林省 公办
8 设立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 吉林省 公办
9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为晋中健康学院 山西省 民办
10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 河南省 民办
11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岳阳学院 湖南省 民办
12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为常德学院 湖南省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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