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文化课考试将于3月16-17日进行,专升本文化课考试将于3月17日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请考生调整心态,合理安排学习计划,注意作息饮食,以良好的状态参加考试。因实习实训等原因,尚未返回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关注天气、交通、食宿、考试要求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确保如期参加考试。
请考生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安排熟悉安检流程,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符合规定,确保能够顺利入场。考试当天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避免耽误考试。
二、备好考试文具
考试文具由考生自备,允许携带的文具为:塑料透明外壳黑色字迹中性笔(含备用芯)、塑料外壳自动涂卡铅笔(2B,含备用芯)、绘图可换芯铅笔(黑色字迹HB或2B,含备用芯)、橡皮(无封套)、三角板(含45°、30°直角三角板)、圆规,以及用于文具收纳的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规定以外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
考生应提前备足考试所需文具,并配合做好文具检查,保证文具合规、适用。文具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带入考场。每场考试结束,文具不得带出考场,用毕应自行收纳放入文具袋(盒)内并放置于座次标签旁,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方可带出考场。为保障考生应急所需,考点备有适量考试文具,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遇文具使用异常,可向监考员申领;下场考试考生如需增补文具,入场前仍须接受监考员检查。
三、检查携带物品
考生只能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文具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严禁携带具有通信及照相功能(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或者有扫描、录放、计算、存储、查询等功能的电子产品,带有金属的服饰或铁磁性物品,手表等计时工具,各种食品及自带的饮品,以及其他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场)。
请考生提前备好适宜衣物,确保考试入场顺利。因疾病或身体原因需要带入特殊物品的,须按要求提供考生体内植入特殊物品证明。重点提醒:手机等通信工具严禁带进考点(场),请考生不要携带或提前交由老师或家长妥善保管。
四、主动配合安检
考生进入考点(场)须主动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器检查,无报警提示且无其他考试违禁物品为合格,如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入场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入口处,考生须将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文具以外的所有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接受智能安检门检查。如有报警提示,考生须将引发报警的物品自行放置到考点指定位置,然后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不再报警方为合格。对于经反复安检后设备仍报警的,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考场门口处,考生须自觉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无金属报警提示视为合格;须进行身份验证(人脸比对、拍照),对三次验证未通过的,按要求拍照后入场,身份证、准考证交由监考员作进一步核验;核验无误的,当科考试结束交还考生;仍存疑的,当科考试结束后考生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五、诚信参加考试
两项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视频监控,考点实施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生违规行为可实时监控或通过视频回放认定。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方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考试公平。如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确定的程序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作弊考生相关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及时关注信息
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如需咨询考试有关事宜,可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和所在学校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还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全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将全力为考生提供服务与帮助。
诚挚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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