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陕西省“200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其“子项目”将选派公费资助出国人员143名。
省教育厅有关人员说,“200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选派访问学者100名出国留学,留学期限为6个月至12个月。依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公费出国留学资助标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承担留学总费用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该项目选派的出国人员国家按每人每年13万元的标准资助,其子项目选派的出国人员按每人每三个月7.56万元的标准资助。另外的一半留学总费用即地方配套资金由选派院校、科研单位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解决。
陕西省范围内的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要于3月21日至3月30日向省教育厅国际处“200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受理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5月至6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申请材料进行阅评,并将初审情况及参加联合评审候选人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7月22日至7月26日,省教育厅聘请的专家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聘请的专家联合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依据专家联评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审核批准,于2008年8月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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