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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补充选拔部分奖学金项目的留学候选人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3-28文章来源:中国侨网作者:未知

 中国侨网消息: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消息,为做好2008年有关奖学金项目的选派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现决定补充选拔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中德DAAD博士生项目、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博士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选拔类别只限于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在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各院校可择优推荐1-5名候选人,各项目要求详见各项目指南。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中文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装订):

  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须按要求加盖学校公章)

  ③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中德DAAD博士生项目须提交)

  ④成绩单复印件

  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获奖证书复印件

  ⑦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⑧身份证复印件

  ⑨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注: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项目仅需提供上述材料中的①和②。

  请申请人于3月25日至4月5日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来自49所高水平签约院校的候选人在申报时应选择的“申请项目名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211院校候选人请选择“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项目”。受理机构名称为“直接上报基金委”。

  2、对外联系材料

  ①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详见:国家留学网该项目专栏;

  ②中德DAAD博士生项目详见: 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apply/03items/0338.htm

  ③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博士生项目暂不需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四、根据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基金与财务部。报名、评审费的汇款凭证请随同申请材料一并寄(送)至留学基金委出国部。汇款凭证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汇款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发票邮寄地址。

  开户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号:0102049509026401697

  五、接此函后,请即着手进行遴选工作,并至迟于2008年4月4日前将各单位推荐公函、留学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出国部各项目主管联系。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传真:010-66093954

  日本地区项目主管:孙成志

  电话:010-66093950 邮件:czsun@csc.edu.cn

  德国地区项目主管:夏青

  电话:010-66093949 邮件:qxia@csc.edu.cn

标签: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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