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高教委副秘书长姬拉尼·丹帝拉翁7月27日在贵阳出席“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时表示,希望中泰协商使双方的学历学位互认手续简化,促进学生流动。对此,中方表示将积极与泰方进一步协商。
姬拉尼介绍说,2007年5月泰国与中国签订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文凭相互承认协议,“协议实施一年以来,我们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他说,到泰国的中国留学生需要将学位证书、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分别提交给泰国外交部、中国驻泰国使馆学生处以及泰国高教委进行认证,“这个流程非常复杂,中国留学生需要走两、三个办事处才能完成材料审定”。
姬拉尼认为应当简化认证过程,并考虑向留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他建议中方把留学生的相关信息直接提交给泰国高教委或者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使双方学生的流动更加容易。
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刘宝利表示,中方愿意就此与泰方进一步协商,“我们当然希望程序越简单越好,不要给留学生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