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手持国外大学的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认证,为此江先生诉至法院(本报11月2日曾报道)。日前,海淀法院判决不认证不是行政行为,驳回了江先生的起诉。
江先生称,他的学位是德国汉堡大学颁发的,但是国内惟一认证国外学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却不认证,这给他办理北京户口带来麻烦,也无法攻读博士。
案件审理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称,江先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曾在复旦大学学习两个月,但这没有得到教育部门批准,违反了我国相关规定,这是对其学位证书不认证的主要原因。留学服务中心还表示,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海淀法院认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下属的事业单位,其认证国外学历,只是得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同意,并没有得到行政委托。而且其认证只是增加学历的可信度,并不影响江先生使用其学位证书。
据此,海淀法院裁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认证不是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驳回了江先生的起诉。
宣判后,江先生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