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自费出国留学,教育部采取了5方面措施进行规范。
从2003年起,教育部分三批向社会公布推荐了美国等33个国家约1万多所学校名单,为留学人员能到国外质量比较可靠的正规学校学习提供了基本保证。目前这个名单已成为留学人员选择国外学校的主要和可靠的依据。同时,在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这个名单在对国外教育资源的把关方面也起到了引导作用。
针对自费出国留学,教育部建立了留学预警发布制度,就出国留学活动中的突出问题随时发布“留学预警”。留学预警的发布对于预防和解决留学突发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被人们形象地称为“自费出国留学的风向标”。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每天有多达数万人次访问。
教育部还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留学中介的业务活动。示范合同对于维护留学人员的利益和提高中介服务质量,规范中介业务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和作用。
教育部与外国政府建立了教育合作与磋商制度,就自费出国留学相关问题直接与国外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进行磋商。另外,教育主管部门还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对非法留学中介的专项查处和打击。从来自各方的反映看,这些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具体表现为留学人员利益受损害事件逐步减少,人们选择出国留学逐步趋于理性,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规范自费出国留学活动,是加强对自费留学中介和其他涉外教育活动监管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及时准确地反映国外学校的实际情况,教育部还会定期对所公布的国外学校名单进行调整,并增加公布其他中国公民留学国家的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