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已全面展开。为更好地帮助考生及家长了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录取程序等,市高招办负责同志就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并回答提问。
问: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要求和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和市高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原则是: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什么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在录取过程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高等学校按照其《招生章程》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和考生的专业安排。市高招办负责监督高校录取的结果是否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对不符合政策的录取情况提请招生院校进行复议。
问:网上录取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院校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录取工作。由市高招办负责建立和运行“远程录取管理服务端”,各招生院校利用远程录取客户端进行考生电子数据的流转并完成整个录取过程。市高招办根据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体检结果、高考成绩、所填志愿等信息)通过互联网由远程服务端分发给各招生院校,高校将数据下载并将录取情况传回省级招办服务端,市高招办对高校录取情况进行确认,对存在异议问题的考生信息则再传回招生学校,请高校进行复议。网上录取有利于招生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选才原则,有利于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问: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答: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文史、理工两类,按照有利于组织录取,有利于高校选才的原则,分别确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2008年,根据天津市有关规定,本市将划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分数线按照有关规定划定。
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既要考虑作为普通高校招生选才主体高校应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又要考虑线上考生的志愿分布与高校专业招生计划数之间较为合理的差异,使得控制线上的考生适当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选择余地,则不利于高校德智体美综合择优。因此,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不是按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的1:1划定的,它只是同批次所有招生院校在调档和录取时应共同遵守的分数要求,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线,有些考生的高考分数虽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一定会被录取,需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考生应有较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心理承受力。
按照本市规定,本科二批外地院校,如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电子档案。一些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考生可能被招生院校录取,而一些线上考生可能因为填报的志愿不均衡、相关成绩低等情况落选。
此外,艺术类院校(专业)、体育类院校除了要划定文化分数线外,还要划定专业分数线。艺术类院校(专业)的专业合格线由高校确定。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在取得院校专业合格证的同时,还必须取得本市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的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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