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加分与假加分
(一)真加分
1.什么是加分或降分投档?(1)先说什么是降分投档?根据教育部2009年对此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3)烈士子女。”由此最新规定可知,“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简称就是降分投档。
那么“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又如何理解?其直接意思就是具有降分投档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时,可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如某位可降20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总分535分,第一志愿报考某高等学校的调档分数线为550分,由于该生可降20分投档,因此该校的调档分数线对该生而言就由550分降为530分,那么省市区招办据此规定就可将该生向其所报的第一志愿某高校投档。可对于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上又具有降分投档资格的考生,由于考分较高不需要通过降分投档就可以直接投档或调档,这样一来,教育部的规定对这部分较高分考生,是不是就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呢?也不尽然。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基本上采取一致对待、合情合理、略有变通的做法;这也可能是许多高校对降分投档“不屑一顾”、束之高阁的原因吧!
但如何在实际操作中执行“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的降分投档,各地可能有所不同。许多省市的做法通常是,对所有符合降分投档的考生,将其所应降低投档的分数,变成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上所应降低投档的分数予以投档。具体就是上例中,某位可降20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总分535分,第一志愿报考某高等学校的调档分数线为550分,由于该生可降20分投档,因此该生就以555分的“招投总分”向某高校投档。这一做法实际上对降分投档的考生是比较有利的。而有些省市所采取的办法对降分投档的考生就更为有利了,即将降分投档的规定取消而全部改成加分投档或者是减半改成加分投档。什么是减半改成加分投档?具体说就是今年教育部规定以下三类考生可以降低20分投档:“(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3)烈士子女。”那么有些省市区就将这个可以降低20分投档,改成了加上10分投档。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等地大体上如此(具体改成的投档加分的分数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2)什么是加分投档?加分投档就是教育部规定的“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的简化。举例来说就是有某位考生高考成绩总分535分,可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20分投档的条件,于是,这位考生就可以555分的招投总分向其第一志愿高校投档。需要强调的是投档时加分,仅此而已;至于加分投档到学校以后如何处理,即高校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根据国家的现行政策,就不是加分投档的范畴了。
有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毕竟并不太多,有这样好的优录照顾条件,理应充分加以利用。可是,高校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即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却是五花八门、林林总总,笔者将作详细分析。
2.什么是真加分?让时光倒转至2006年,在950余万考生仅过几天之后就将进入考场之时,却出现了一个迅速传遍大江南北的高考新名词——裸考。何谓“裸考”,“就是什么加分都没有的,仅凭考试成绩的人。”更简之为“没加分的高考生”(引文源自《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严格地说,“裸考”这个新名词的内涵和外延是不准确的。我国高考享受优惠照顾政策的大多是若干类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等除外),也就是说,加分和加分投档是有区别的,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也是有区别的,是不能随意混淆的。对此应加以修正即为:“裸考”,就是什么加分或降分投档都没有的,仅凭考试成绩的高考生。很显然,与“裸考”相对应的“非裸考”,就是既凭考试成绩又有加分或降分投档的高考生。
当然,严格归严格,在现实中,有一些专家、学者以及专业人士都将“加分投档”简化成“加分”,难道就没有一点点理由及依据吗?客观地说,依据还是有一点的。据作者对招生章程的研究,全国有※※※※※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是可以将加分投档中的“投档”二字去掉简化成“加分”的。到这里,可能有些考生及家长就会不明白了,前面您说将“加分投档”简化成“加分”是不对的,现在又说可以,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不然,这一点也不矛盾,让笔者详细介绍后,你们很快就清楚了。
教育部2009年关于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7)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教育部同时还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除教育部的上述规定之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一些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当然啦,这些规定一般只能在当地所属院校实行,部委属院校如要执行肯定受欢迎了。因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将符合上述条件考生的高考成绩加上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值,一并投档。对此,有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将其称为高考成绩和加分,有的称为实考分和加分,还有的称为高考总分和附加分;甚至有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虽然称为高考总分,但却包含了政策性照顾分,等等。这里的一个明显的问题在于既不简炼也不准确,还有些混乱,让考生和家长难于理解与把握。而湖北省、四川省等将其统一定义为特征成绩。即特征成绩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这样一来既简炼也准确了,但笔者认为又产生一个问题,不贴切。由于这个招生新名词产生于投档,并首先使用于投档,因此笔者认为将其统一定义为“招投总分”比较好。“招投总分”是指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或实考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举例来说,某位考生的高考总分为600分,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可政策性照顾加20分投档,其招投总分为620分;另一位考生的高考总分为60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招投总分仍为600分。
高校在调档或提档后,在什么前提条件下确定考生的专业,这就是教育部明文赋予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了。如何确定?有些高校继续采用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下同),即在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的基础上确定考生的专业,也就是上例中按某考生的招投总分620分来确定他的专业。各地在投档时按相关规定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投档,而高校在录取时也完全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按“招投总分”或者说按“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来确定考生的专业及录取,并且在本校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对此有明确规定。请看※※※※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加分投档到此时,由于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有这样的规定,才可以将加分投档中的“投档”二字去掉简化成“加分”的。可是,为了防止混淆、便于区别,笔者故将此“加分”定义为“真加分”。 简言之,对于政策性照顾分值,在各地投档时管用,在学校录取时也完全有大用的“加分”称之为“真加分”,或者说在各地投档时加分,在学校录取时也加分的称之为“真加分”。有这样规定的高校当然就是真加分的高校了。
3.真加分的3种情况。(1) ※※※※。从真加分……。① ※※※※※※,即凡是真加分的……。根据教育部有关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有8类考生可以享受不超过20分的加分投档的照顾,如加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行规定(即土政策),那就更多了。请看:※※学院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如下规定:“……。”※※学院招生章程解读:凡是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的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投档规定的考生,只要第一志愿报考了※※学院,……。举例来说,某位※※考生的理科高考成绩总分为490分,可政策性照顾加20分投档,其招投总分为510分;另一位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为515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招投总分仍为515分。如果这二位考生第一志愿都报考了※※学院(该校2008年理科投档分510分),……当然非第一志愿也可,但成效就大打折扣了。
②……。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的如下规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该校的“……”,包含了教育部有关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共有8类考生中的6类考生。再如※※※※※※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如下规定:“……。”也大体上如此,……
③……。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该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但考生条件须同时符合该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尤其对于符合……。”……
(2)……。如※※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大学招生章程解读:凡是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的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投档规定的考生,只要第一志愿报考了※※大学,那么……。举例来说,某位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为560分,可政策性照顾加20分投档,其招投总分为580分;另一位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为58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招投总分仍为580分。如果这二位考生第一志愿都报考了※※大学,……。当然非第一志愿也可,但成效就大打折扣了。再如※※※※学院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不仅加分,……。
(3)※※※※。就是在进档后,……。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再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还如※※※※※※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等等,都是……
(二)假加分
1.什么是假加分?我们先回顾一下什么是真加分,对于政策性照顾分值,在各地投档时加分,在学校录取时加分的称之为“真加分”。这样的高校就是真加分的高校,只有报考这样真加分的高校,才可以将加分投档的“投档”二字去掉而变成“加分”!说得更通俗简洁一点为,从投档到录取都能加分的高校称之为真加分的高校。反之,加分在各地投档时管用,但高校在录取(确定专业)时不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而仅按高考成绩总分(实考分)来确定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只不过,在考生的高考总分(实考分)相同、相当或者是考生的条件相同时,可以优先录取;并在招生章程中对此有明确规定。笔者将这样的“加分”定义为“假加分”。 简言之,对于政策性照顾分值,在各地投档时加分,但在学校录取时不加分,只有一点“小用”的称之为“假加分”, 有这样规定的高校当然就是假加分的高校了。
现在要仔细分析一下什么是大体上没用,只有一点“小用”。很显然大体上没用与完全没用是不同的、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大体上没用不等于完全没用,即还有一点小的作用,这体现在什么地方呢?请看※※学院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市招生的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志愿时,只考虑考生的实际考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哦!原来这一点小用就在于,……等几种情况下,可以优先录取。可别小看了这“※※※※”,一个地方,同一分数的少则10余名、几十名,多则几百人、上千人,还是很有可能碰在一起的,到时“争一张入场券”,其“命运攸关”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2.假加分的3种情况。虽然假加分只是在※※※※※条件下,有一点“小用”,但仔细加以分析、揣摩,还是可以分成3种情况。(1)在※※※※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如※※※※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的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在※※※※※※※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如※※※※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又如※※※※学院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等科目成绩较高,文艺、体育特长明显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
(3)在※※※※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如※※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对下列有加分投档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1.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4.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如果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大学不主动给予加分。”
当然啦,再进一步划分假加分有应届生与非应届生的“※※※※”区别,还有全部与部分享受照顾的“※※※※” 区别等,就从略了。
(三)无“※※※※”。什么是无“※※※※”?就是指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在进档后,连在……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优惠也没有。简言之,享受投档加分的考生在进档后,无任何优惠。也就是专业录取时无任何优惠,即连假加分都不如,因为假加分还能“※※※※”,还有一点优惠。有这样规定的高校当然只能称之为无“※※※※”的高校。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又如※※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对于有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可参考当地政策加分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安排专业。……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高的考生。”诸如此类的规定均属于无“※※※※”。
(四)“加分处理”不规范的五种情况
1.……规定。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对于教育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又如※※※※※学院在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样的高校不止2个,还有一些。多少年来高校都渴求扩大自主权,但现在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的权力给了这些高校,却只会例行公事地喊口号了事,而不知作行使权力地“处理”,真让人感到遗憾。
2.……规定。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对享受加分、
降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降分进档,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这些规定,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高校作不作此规定都可,但关于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就不是作不作都可,而是必须对作出此规定,不然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什么加以选择呀。
3.……规定。就是在招生章程中对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处理”是只字不提、置之不理,一字都不见就能处理吗?这样的高校还有一些,考生要多加注意。
4.……规定。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进档。”只管加分进档而不见降分投档有失偏颇,降分投档也不是因你学校不管、不规定就不起任何作用。
5.既有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但文字表述有误。(1) ※※※※,※※※※。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对享受加分或者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只以教育部认可的加分或者减分政策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仅供参考。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此条款规定较全面,行使了权力,加以了“处理”;但就是将关于降分投档的政策写成了“减”分政策,当为不妥。※※※※,※※※※※※。一所比较有名气的全国重点大学犯此误写的“低级错误”当属不该。
(2) ※※※※,※※※※。有10余所高校将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简写成加分或降分政策,有随意不严肃之感,因为招生章程是完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这样随意简写,不仅有失其严肃性,而且还会让考生在报考时产生歧义或理解错误,甚至影响到考生的志愿填报。这就有违教育部制订招生章程的初衷。
(3) 有关“处理”的文字表述有误,其字面意思与欲表达的本来意思相差甚远。有10余所高校均是如此,如※※科技学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又如※※工程学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对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录取,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队,其意尚可;但以降分后成绩排队,其意就不可了,降分后的成绩是多少?按可降20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总分535分计算,则为515分。这谁愿意?谁都不愿意,也不能这么降分。如不随意简写,以……是多少?严格来说仍为535分,因为仅仅只是投档的分数降了20分,从550分降为530分,考生的高考成绩是不变的。但这不是该校作此规定的本意,本意是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均以……。如此一来,就应这样处理:……。
(五)对“加分处理”不规范的技巧。
考生遇到上述所列举的情况和问题,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呢?又有哪些技巧呢?我们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分为三个层次来分析。
1.第一个层次是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法律常识告诉我们:(1)……。以至于有几所高校在招生章程的附则中对此有明确的说明,如※※※※大学在招生章程的附则第二十八条中有以下规定,“※※※※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这样的附则规定是非常有水平的、也是必须的。(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考招生规定,只要不与教育部(含相关法律)的规定相矛盾、相抵触、相违背,即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是符合规定的。即便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稍有不同,由于现今处在教育改革之期,某省(直辖市、自治区)推出一项规定或政策决不会是随意的,一般都会经过教育部的审核同意或备案的。正如※※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规定的那样:“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连※※大学这样直属教育部管理的全国重点大学都尚且如此,……。
所以,……。……;如……这一有利因素(因为教育部已有授权)。如果还要谨慎对待的话,咨询一下相关高校则更好。
2.第二个层次是……。即如果进档后,也就是高校在调档或提档后,……,这就是教育部明文赋予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了。……如遇到上述所列举的表述得不太规范的5种情况和问题就应该了解清楚、咨询明白后再酌情填报,切勿随意和想当然。
3.第三个层次是要清楚自己的……。就是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当然就都不管用了。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规定:“……”这就是对……。又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规定:“……。”还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规定:“……。”这都是……。为什么?学校在招生章程中明文规定,……。从报考的实际要求来说,不论对……,考生和家长都需要把握这三个层次。
(六)独特的学校照顾政策
1.带地区性的学校加分政策。以上介绍的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优惠政策,而某些地区的学校也有其独特的优惠政策。如上海市的一些高校都有其独特的优惠政策。如※※※※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学校加分录取:对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特长明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中学推荐,参加我校不同形式的选拔考核,经学校审核确定,部分考生享受当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加分排序录取(投档排列次序将发生变化)的优惠政策。所给予的优惠录取政策仅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校本部或医学院有效。” 又如※※※※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关于推荐生录取:高考时推荐生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凡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专业录取;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不含100%)调档线以下、学校调档线以上者,只要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考成绩予以录取,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推荐生包括:① 外地生源的推荐生(加分值为10分)。② 上海生源(文科)推荐生(加分值10分);上海生源(理科)推荐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推荐生选拔测试,凡选拔测试合格者,享受推荐生待遇(根据选拔测试成绩,对合格者视测试成绩加分值分别为15分、10分、5分)。③ 2008年上海市“东华-上海化工区杯”高中学生化学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加分值分别为15分、10分、5分。”
2.无可奈何的降分投档政策。最后介绍无可奈何的降分投档政策,这就是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业、石油等高校在学校调档线上志愿不足,为了完成招生计划,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在学校调档线下20分内招收考生。如出现在录取控制线上还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允许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有志愿考生,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规定:“根据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生源由学校按照一定志愿级差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情况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一般来说,这类执行无可奈何的降分投档政策的院校,仅仅只针对该类院校与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业、等相关的专业在完不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有志愿考生;对该类院校的其它专业,一般是不会降分投档的。因此,笔者提醒有些考生,欲享受此降分投档“大餐”,一定要将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等招生信息资料看清楚、弄明白再填报志愿,不要凭想当然就随意填报。
二、真加分的高校知多少
前面已介绍过,在各地投档时加分,在学校录取时也加分的称之为“真加分”。有这样规定的高校当然就是真加分的高校了。
到底有那些高校是真加分的高校呢,现在谜底揭开了,请看:
……
这里有几个特别的情况需要说明一下:1.……是怎么回事?从教育部关于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中可知,符合加分投档的有七类考生,加上各地的政策规定就更多了。对此,(1)……;(2)有的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只给……,在进档后确定专业时加分;(3)还有的院校只给符合……,在进档后确定专业时加分。于是,笔者在校名后的括号里面注上……二字。……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是这样规定:“对于符合“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这项加分者,只要进入我校调档线,优先考虑。”也就是只给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规定的其中的一类考生,在进档后确定专业时加分。又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是这样规定:“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各省招办按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投档,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下列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其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在排定专业时均以高考实际成绩为准,高考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这就是只给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规定的其中3类考生,在进档后确定专业时也加分。
2.……是怎么回事?先看……大学在招生章程中对此的是怎样规定的:“对于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的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当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我校在该省最低调档分数线时,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的政策加分,在分专业录取时予以考虑。其它政策加分按第十条办理。”这里的……,如果是通过加分才得以投档或调档的不在此列。其它的“……大体上如此。
3.……的是怎么回事?(1)……的。先看※※※※大学※※学院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对此是怎样规定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经与有关省(自治区)招办商定,启用农业院校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政策。”这就是不在教育部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之列的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的“土政策”,如湖北、浙江、新疆等地的农林、地矿油、航海、水利、勘探等本科艰苦专业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投档;以及河南等地的对各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2)……的。与上述大体相同。(3)……的。先看※※※※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对此是怎样规定的:“普通本科专业(含外语、体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第一批重点本科专业分数线上。对按政策规定降分投档的考生,视为线上考生同等对待。这就是只针对“降分投档”而不针对“加分投档”的特例而已。(4)……的,如……等。这是因为从该校的招生章程中只能认定在……
三、假加分的高校知多少
前面已介绍过,投档时能加分而在学校录取时不能加分,仅能“同等优先”,这样的加分称之为假加分,有这样规定的高校称之为假加分的高校。报考这样假加分的高校,不仅不能将加分投档的“投档”二字去掉,反而有可能会变成陷阱啊!
到底有那些高校是假加分的高校呢,现在谜底揭开了,请看:假加分的高校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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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能为真加分的高校知多少
什么是可能为真加分的高校呢?就是高校“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不太明确,故而笔者将其归入可能为真加分的高校。请看※※※※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第二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省级招办认可的加分或降分投档,学校予以承认。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可能有些到现在还未弄懂的考生及家长心里会想,这已经规定得很明确了,已经认可了,还要怎么着呢?不会说这也是模糊吧?作者恰恰将这种情况归入了“可能类”,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前面讲过,确定真、假加分必须是……。这里的第一个层次投档时加分,可以说与高校关系不大,不论你高校认不认可,同不同意,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会按照已制订的招生政策(即教育部的统一规定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执行,即便是……。而第二个层次录取时……,这就是教育部明文赋予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了。“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就是其具体体现,可是如※※※※大学的处理,不知是对投档时加分的认可(无须认可),还是对录取时加分的认可,故而归为“可能类”。有的考生及家长会想,认可就是都认可,就是投档时加分和录取时加分的都认可。那可不一定,请看※※※※大学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于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怎么样,这就是典型的投档时加分,录取时不加分但同等优先,即“假加分”的高校。再请看※※※※※大学※※※※学院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校认可自治区招生办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这就是典型的投档时加分,录取时也加分,即“真加分”的高校。
对于报考这样可能是真加分的高校,考生和家长一定要将不清楚、不明白的问题,弄清楚、想明白后再加以选择。到底有那些高校可能是真加分的高校呢,现在谜底揭开了,请看:
可能真加分的高校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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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同等优先”的高校知多少
前面已介绍过,享受投档加分的考生在进档后,无任何优惠。也就是专业录取时无任何优惠,即连假加分都不如,因为假加分还能“※※※※”,还有一点优惠。有这样规定的高校当然只能称之为无“同等优先”的高校。
到底有那些高校是无“同等优先”的高校呢,现在谜底揭开了,请看:无“同等优先”的高校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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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加分处理”的高校知多少
什么是无“加分处理”的高校?即在招生章程中没有任何关于“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之文字规定。高校一直在争取扩大招生自主权,可一旦给了自主权,却不予处理。真让人费解。而考生和家长一定要通过咨询,在知道了这些高校究竟是真加分或假加分或无“同等优先”后再报考才比较稳妥。
无“加分处理”的高校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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