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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政策 大学毕业创业可获五万元贷款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06-30文章来源:青年时报作者:未知

   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为社会所关注。日前,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各项优惠措施落实到位。其中,想自主创业而又无启动资金的大学毕业生,可向当地银行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贷款。

  据了解,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将达到19.8万人,比去年增加了2.5万人,增长幅度15%。

  去非国有企业就业权益有保障

  今后,对到非国有单位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将加强监管,尤其是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未就业者免费享受人事代理

  到今年9月1日还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可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到生源地户籍所在市或县(市、区)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关公共服务机构将建立专门台账,安排专人联系,并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各级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则将为其提供两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家庭困难毕业生可获救助

  对于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寻找工作时,高等学校应给予重点关注、服务、推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将对其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

  属农村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回到原籍后,仍未找到工作的,可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政策,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实施重点帮助。

  对因故无力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将依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给予救助。

  自主创业可获贷5万元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不用再为没钱而苦恼了,他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贷款额度一般为2-5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如果到期按时还款的,当地财政将给予50%的利息补贴。

  此外,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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