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复旦大学的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有较高水准的学生艺术团,带动全校群众性文艺活动的深入展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参照我校历年做法,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08年复旦大学将继续以学校组织选拔测试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并在我校计划招收的项目中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具体报名条件如下(达到其中一条即可):
1. 各省级中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仅限高中阶段,并应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2. 在各省级或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仅限高中阶段,并应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3. 具有相应艺术特长项目高等级的考级证书;
4. 在话剧、舞蹈方面有突出表演才能,且有相关舞台表演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演出剧照)。
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
招收人数 |
弦乐 |
10 |
管乐 |
8 |
声乐 |
9 |
话剧表演 |
8 |
民乐 |
7 |
舞蹈 |
8 |
合 计 |
50名 |
(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各项目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选拔测试方法与程序
1. 凡符合本方案招生对象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办法与程序的考生,按要求在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下载相应表格;
2.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通过审核,筛选出200名考生获得艺术专长测试资格;
4. 我校将以艺术专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择优选拔,确定艺术特长生名单,并给予相应的高考优惠政策(以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协议为准)。
四、报名时间等事项
1. 2007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接受网上报名;
2. 2007年11月30日起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3. 2007年12月中旬举行艺术专长测试,具体安排将公布在网上报名系统中;
4. 2008年1月确定艺术特长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
5. 报名考务费为壹佰元(¥100);
6. 复旦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1—55664099,招生办公室招生热线:021—55666668,纪检监督电话:021—65642212。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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