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文件精神,我校200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保送生的申报条件:
(一)具有优良的个人品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
(二)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身体健康的要求;
(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之一并经我校考核合格者:
1.省级优秀学生。
2.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包括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南昌、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在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保送生的推荐方式:中学生自荐或所在中学推荐。
三、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考察学生高中阶段学习素质的基础上,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成长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具有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保送资格并经我校考核认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获得2万元的奖学金。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2008年我校保送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我校保送条件,申请保送我校的学生请登录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jwc.lzu.edu.cn 如实填写《兰州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点击填写并打印),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与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一并寄至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联系电话:0931-8912116,8912098;传真:0931-8912229,E-mail: zsb@lzu.edu.cn)。
无上网条件的学生可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索取相关报名材料。
申请截止日期2008年1月20日(寄送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二)综合测试。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文化课综合测试。测试方式为我校外派专家组赴中学进行考核和学生来我校接受考核两种。
测试时间:2008年1月底2月初。具体事宜我校将提前5天在网上予以公布。
请特别注意: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参考申请者在中学阶段的学习成绩、表现情况、获奖情况和我校的测试成绩,结合教育部公布的资格名单确定保送生拟录取结果,并将尽快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四)确定录取专业并办理录取手续。
保送生的专业安排原则:我校根据拟录取名单,对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统筹考虑其学习成绩、获奖情况、测试成绩及学生的特长、专业志愿来确定录取专业(竞赛获奖学生原则上只安排到与获奖科目相关、相近的专业中去,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将尽快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并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前寄发。
五、监督机制
(一)所有保送生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保送生资格,保送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二)为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三)保送生认定及录取结果须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中学及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我校将严格审查所有材料,对于弄虚作假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送生的认定资格,对弄虚作假的中学将永久取消推荐保送生报考我校的资格,同时还将向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反映、追查。
六、本实施方案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