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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0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7-12-25  文章来源:广州大学  作者:未知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由广州师范学院、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原广州大学和广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高校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大学。现有大学城、桂花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127亩, 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演艺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网络中心、学生公寓等。学校于1958年开始招收普通本科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教育部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

  学校现有教职工2391人,其中高级职称764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848人。有两院院士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首届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各1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0人,博士生导师24人,硕士生导师294人,省、市优秀专家15人,省“千百十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级人选11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67人等。一直以来,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2006年被批准为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和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2003年以来,我校大学英语四级一次通过率均超过全国一般普通高等院校平均通过率20个百分点左右,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700多项。在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共获得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奖124项,其中毽球队多次代表国家参加世界锦标赛,获得世界冠军1项,世界亚军4项。广州大学“名盛学生艺术团”荣获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一等奖,音乐舞蹈学院学生杨静、杨黎获53届国际青少年国际舞蹈锦标赛拉丁舞冠军、彭颖获全国校园歌手大赛铜奖、广东赛区第一名,杨爽入主凤凰卫视担任主播等等,都充分展示了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与风采。

  新闻与传播学院开设有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网络新闻传播方向等多个专业和专业方向,是培养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网络新闻传播、广告等专门人才的教学单位。学院现有专业教师35名,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12名,教师中三分之二以上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条件优越。创办十多年来,已为省内外新闻单位、政府部门、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了近千名专门人才。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一些优秀的毕业生已经进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东省各大电台、电视台任新闻主播和节目主持人,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培养目标与主要课程

  培养目标:为广东省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及港、澳与海外华语传媒培养普通话、粤语方言的新闻主播、出镜记者和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
基本修业年限:4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中外新闻史、传播学概论、新闻心理学、公共关系学、语音基础、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主持、电视节目主持、文艺作品演播、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节目编辑与制作、电视新闻学、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电视节目制作、媒介素养、社会学等30多门主体课程。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省份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08年计划招生50名(其中普语30人,粤语20人),在广东招收30名,在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河北省招生,共招收20名。

  广东以外省份的分省计划,根据复试后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情况再划分到各省。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全国普通高校高考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统考合格证书(考生所在省统考没有覆盖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的除外;广东省考生必须取得音乐类院校单考资格)。

2、根据专业需要,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方向考生报考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气质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各部分没有任何外在缺陷;

(2)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矫正视力达5.0以上;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2月27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zj.gzhu.edu.cn进行预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必须参加报名确认,否则预报名无效)。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2月25日至2月28日     

2、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文逸楼六楼新闻与传播学院综合办公室607室

3、现场报名确认办法:

(1)填写报名汇总表;

(2)交近期同一底版小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注明考生姓名;

(3)验艺术类高考准考证(该专业属音乐类院校单考) 、统考合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交考务费:初试每人125元,复试每人125元(参加复试者交纳)。  

五、专业考试科目

1、专业初试科目:

(1)指定稿件播读。考生可按我校提供的不同体裁稿件选取个人擅长类型在考试的时候当场播读(3分钟左右)。

(2)话题讲述。考生现场抽取题目,按题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然后进行话题讲述。(5分钟)。

2、专业复试科目:

(1)话题组合辩论。考生按顺序现场分组,每组抽取同一题目,按题目要求小组人员就同一话题发表个人看法。(每人2—3分钟)

(2)笔试:话题组合辩论结束后,考生以本组话题题目为题作文。(30分钟)

六、考试地点

初试和复试都安排在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进行。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考试当天有导引员和相应的标志)

七、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08年3月1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复试时间:2008年3月3日。

八、成绩公布及录取方式

1、初试结束第二天在考试现场张榜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名单同时在招生就业处网页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广州大学招生就业处网进行查询。复试成绩将通过招生就业处网上公布并将术科合格证邮寄给考生本人。术科合格成绩折算办法:按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65%、考生形象分占5%(由专家评判镜头感觉),合计得出学生的专业考试总成绩。

2、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以取得文化考试成绩。

3、本专业属艺术类考试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艺术院校、艺术系(科)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录取;凡术科考试复试成绩进入前5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如前5名考生没报我校或文化分不上线,空缺名额按顺序递补。 其他术科考试入围的考生,将按文化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60%,术科成绩占40%进行核算,合成一个总分后排名录取。

九、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交纳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1700元/年(不含书杂费)。本校不收取跨省培养费。

十、其它事项

1、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一招生考试的规定进行,我校不另行通知。

2、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住宿费自理。考生如需住宿可联系广大商务酒店((020-39360988)或B1广大公寓(020—39366531)。

3、新生入学后,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4、通讯地址:

(1)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招生就业处

(2)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文逸楼603(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

5、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处 020——39366232、39366069(传真)          新闻与传播学院020—39366793

6、邮政编码:510006    

7、电子邮箱:zhaosb@.gz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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