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海大学招毕委正式报告,为了更好地做好艺术类非统考专业的加试工作,上海大学对该校2008年数码艺术学院影视艺术技术(计算机艺术创作)B类专业校考科目作如下调整:
上海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数码艺术学院影视艺术技术(计算机艺术创作)B类专业校考科目原是由“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和“才艺表演”两部分组成,现取消“才艺表演”部分,2008年该专业艺术类专业校考仅进行“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一个部分。
由于考试科目的变化,该专业的录取原则相应地更改为:“按照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成绩的20%和文化成绩的80%计算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由此,计算公式更改为:成绩计算公式=基础理论命题文案创作成绩(满分100分)×6.3×20%+文化成绩×80%。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上海大学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并在考生领取该专业准考证时发给每位加试考生一张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