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大学生的学年最终成绩,决定着学生在班级里的排名,与奖学金直接挂钩。浙江部分高校出台“学生无偿献血便可获得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政策,初衷是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多参与公益活动,却引起争议。
浙江教育学院今年悄然取消“献血加分”政策,以免学生为获加分而献血。
奖学金提高一档
“设定献血加分规则,会促使一些同学去献血。”浙江大学三年级学生景青峰说,一些情况下,献血所获加分高于担任班干部所获加分,相对比较容易“操作”。据浙江教育学院学工部学生处王老师介绍,由于义务献血可以作为公益活动获得加分,这所学校2007年参加献血的学生达到上千人,几乎占学生总人数的一半。
在高校,测评加分关联着奖学金。一则2007年相关“旧闻”引人注目:一名平时晕血的女学生冒“生命危险”义务献血,她所获得的奖学金随后由三等“升”为二等,金额从1000元“涨”为1500元。
尽管校方解释,“献血加分”政策起因于无偿献血是相对易于“取证”的行为;政策主旨是鼓励和引导学生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养成承担社会责任的习惯。至于这项政策的副作用,是校方始料所未及的。在浙江教育学院王老师看来,确有学生为获奖学金而“无偿献血”。
另外,一些身体条件达标学生本来无意无偿献血,为提高测评成绩而献血,背离了无偿献血“自觉自愿”原则;一些身体条件不达标学生想献血而不能,客观上致使成绩“落后”;另一些学生真正有心捐血,却怕遭人误解为“投机”,望而却步。
素质标准更新
王老师认为,“献血不献血,不足以构成评判学生素质高低的一个标准,也不能单纯地被列为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专家认为,素质培养应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精神。个人素质多数时候的表现出自自发和内在,无需外在影响。如果表现是由外在压力促成,那未必是素质的真实显现。加分应是一种肯定,不应作为一种奖励。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做法是,将奖学金细分为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研究创新、文体优秀和优秀团体等“目标”明确的设置。学工部刘老师说,奖学金应成为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激励机制,结合“过程奖励”和“时效奖励”,引导学生提高各方面能力,学会学习、学会发展,学会做人、学会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