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外国语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它的前身为大连日语专科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国家为培养外事干部和日本语翻译人才于1964年创办的。学校经过4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为一所以外语为主,文经管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外国语大学。学校设有日语、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朝鲜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软件技术等21个专业;其中,日语、英语、俄语为省级示范性专业,10个专业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日本语语言文学和英语语言文学为省级重点学科。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需求,我校设立韩日、日韩、日英、英日、韩英、德英、法英、俄英等复语专业方向,复语专业已成为我院的特色专业。
目前学校有各类在校生约两万人,其中研究生600余人,本科生11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400余人,各类培训生8000余人。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接受外语培训和教育的学员30余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同时,聘请外国专家50余人。院长孙玉华教授荣获教育部首届百名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我校对外合作交流广泛,形式多样。目前,与世界各国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与俄罗斯、日本、法国、加拿大、韩国、英国等国家联合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每年交流学生300余名,形成鲜明的国际化办学特色。
经教育部批准,2008年我校部分外语专业继续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计划(Recruiting Scheme)
专业 合计 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湖北湖南陕西江西贵州
俄语 35 1 5 2 6 4 4 2 3 2 2 2 2
日语(国际贸易) 60 15 3 6 10 3 5 4 3 5 1 1 4
日语(语言文化) 75 20 4 8 16 6 6 4 4 3 2 2
日语(商务) 40 8 2 4 6 4 3 2 2 3 1 4 1
日语(旅游) 40 8 2 4 7 4 3 2 2 4 1 3
阿拉伯语 15 2 2 2 2 1 2 1 1 1 1
意大利语 15 2 5 2 2 1 3
西班牙语 10 1 2 1 2 1 1 1 1
西班牙语(工商管理) 10 2 3 1 1 1 1 1
朝鲜语(韩国语语言文化)60 13 4 2 15 2 4 8 5 3 1 3
法语(语言文化) 10 2 2 1 1 1 1 1 1
法语(国际贸易) 10 1 3 2 1 1 1 1
德语 20 3 1 2 3 2 1 2 3 2 1
合计 400 3 85 20 35 77 32 30 32 24 25 2 10 25 2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Source of Recruitment&Qualifications for Name Entry)
1、招生对象为部分省市重点高中应届毕业生;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英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5、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6、高中阶段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7、文理科不限。
三.推荐和报名(Recommedation & Name Entry)
1、我校向指定中学分派推荐名额,并寄发《招生简章》和《考生登记表》。由指定中学根据我校分派的推荐名额、专业和男女生比例,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报考条件择优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学生名单应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发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指定中学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考生登记表》,须贴上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中学骑缝章。另备一张同版一寸照片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3、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8日前。
4、报名方式:考生所在中学统一组织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5、每个考生只允许报一个专业。
6、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四.考试(Examinations)
1、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于考试前一天(2008年3月21日)到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礼堂(三教)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1) 笔试:语文、英语(各150分)
(2) 面试:(包括语音模仿、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共30分)
3、考试时间:
3月22日 上午 8:30-11:30 语文笔试
下午 13:30-16:30 英语笔试
3月23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3月24日 上午 8:00-12:00 面试
下午 13:00-17:00 面试
4、考试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中山校区: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五.录取(Admission Policy)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录取以省为单位统一划定分数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根据专业志愿按总分数(总分数=笔试分+面试分) 高低依次排名、择优录取,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3、录取时间:2008年4月上旬末开始录取,4月底公布拟录取名单, 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
4、所有被推荐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报名登记和高考体检。
5、被拟录取考生须将档案在08年6月20日前寄到我校学生处,否则不予录取。
6、考生一经录取,将不得再参加统一高考(北京考生除外)。
六.学籍规定(Regulations of Registration)
1、被录取的学生修完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发给教育部统一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2、考生被录取后,不允许调整专业或转入其他院校。
3、2008年提前单独招生专业学费拟定为8000/人•年(以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七.联系方式(Means of Contact)
通讯地址:大连外国语学院学生处(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邮政编码:116002
联系电话:0411-82562385、82562386
网 址:xsc.dluf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