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鄂招办[2008]1号
各市(州)、县(市、区)招办、体检机构及有关单位:
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进行,为顺利完成体检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时间安排
3月13日前:各市州向省上报体检机构和主检医师名单
3月17日至4月17日:各县(市、区)组织体检工作
4月25日前: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信息采集、校验、统计和移交等工作
5月9日前:县(市、区)招办汇总、检查体检信息并上报市(州)招办,市(州)招办汇总、检查后上报省招办
5月14日至16日:省招办接收市(州)招办上报的体检信息,5月16日后,省招办不再接收体检信息
5月16日至30日:为专项复检时间。湖北省人民医院负责专项复检工作,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二、体检工作要求
1、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准确掌握国家体检标准
近几年招生体检工作逐步走向了操作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在今年的体检工作中,要保持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不断完善,把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2004年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鄂教学[2004]4号),规定了各地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了体检的主要工作环节,是体检工作的重要依据。省招办汇编的《招生体检工作手册》全面概括了体检工作规程、操作办法及填表说明等方面内容,同时,还面向考生印发了《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图解》《湖北省高考考生体检须知》等资料。2008年省招办又编印了《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典型病例表述60例》,收集并整理了多年的招生体检典型病例,逐例进行分析说明,对体检中遇到的疑难病症和少见的身体缺陷正确表述,供体检工作人员学习使用,避免因表述不规范和不正确影响考生录取。这些文件及资料均是体检工作中要遵循的依据,每个参与体检的单位和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2、加强技术指导,坚持岗前培训
要分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各市州招办组织本地县(市、区)招办和体检机构进行学习培训,体检机构做好参检医师的选拔和全体体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指导意见》和《招生体检工作手册》内容,熟悉操作规范,掌握填表要求。体检医生还应分项目集中培训,有针对性地掌握不同项目的体检标准和要求。各县(市、区)招办要主动为体检机构提供相关体检资料和技术指导,协助体检机构做好体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安排专人督促检查医疗机构的培训,保证所有体检工作人员先培训再上岗。
3、规范体检操作程序,确保体检结果客观准确
在体检过程中,要坚持按工作流程操作,按工作规程操作,防止偷工减时、走过场等行为,更不允许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体检现场要有主检医师抽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各科检查完毕后,须由负责检查的医生签字。主检医生要负责综合各科检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各项目体检结论与总结论相符。对疑难问题要组织专家会诊,必要时报省终检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4、做好信息采集工作,防止出现错漏
体检信息录入要认真仔细,防止错漏。录入时,录入员不能擅自更改体检表上的内容。要建立录入、校对签字制度。对经复检更正了的体检表上的信息,要及时在体检数据库中更正,确保体检表上的内容与考生体检电子信息一致。
认真做好考生体检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如体检人数统计表、未参加体检考生名单、体检表发放登记表、班级编码一览表、“疑难病例”名册、残疾生情况说明、特殊病例终检复查资料等,资料要汇集成册。
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机构要将体检书面总结报告和收集整理成册的资料报县(市、区)招办,同时以光盘形式移交考生体检信息数据库。县(市、区)招办要检查验收体检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反馈体检机构,并按规定程序核实更正,信息汇总后按规定时间上报。每一次信息交接都要登记签名,双方责任人在光盘和交接表上签名。
5、及时通知考生体检结果,切实抓住复检环节
在体检结束之后、上报体检数据前,各地要将《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通知到考生,由考生签字确认是否收到,不得随意积压不发,避免延误考生发现错误和错过申请复检时间。考生签字汇总表由各中学报送县(市、区)招办备案。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市、区)招办向省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6、加强领导与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地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体检全程的领导、检查和监督。各市县招办要根据全省体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本地体检工作,及时将政策规定和安排通知到中学,通过不同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体检机构由当地招办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并签定责任书。原则上为当地城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条件较好的医院或医疗单位。对往年招生体检工作中条件较差,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问题较多的体检机构要予以更换。原则上当地考生超过7000人的,应安排2所以上(含2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确保体检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湖北省人民医院是我省高校招生的终检医院。
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体检工作纪律,加强教育防范,杜绝违纪舞弊和弄虚作假事件发生。今年体检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各高校新生复查的反馈情况对体检机构的体检质量进行综合评议,对组织管理好,工作成绩突出,没有出现体检错漏和举报的招办和体检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管理混乱,操作不规范,出现问题较多的招办和体检机构要予以通报批评,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湖北省招生办
二00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