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二批第一志愿
报外地或特殊院校降分录取
本报讯(记者汪伟)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实行三次填报、四次征询的办法,录取共划分为七个批次10个阶段。按照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本科三批A阶段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院校、高职(高专)提前院校、高职(高专)A阶段录取院校、高职(高专)B阶段录取院校的顺序进行录取。
今年本市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A阶段、B阶段)、本科三批(含A阶段、B阶段)和高职高专(含A阶段、B阶段)录取院校的第二平行志愿中分别设置了Ⅰ、Ⅱ、Ⅲ、Ⅳ四所平行院校志愿。第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即对同一科类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填报的Ⅰ、Ⅱ、Ⅲ、Ⅳ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如考生分数相同且符合同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实行并列投档。
第二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根据院校调档要求投放到院校的考生,一旦经院校审查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录取要求而被院校退档,该考生电子档案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
从今天起至本月15日,填报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志愿。本科一批设置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供考生选择,录取顺序依次为A类第一志愿、B类第一志愿、第二平行志愿。本科二批A、B阶段录取院校分别设置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录取顺序为,A阶段院校先录取,B阶段院校后录取。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过程中考生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考生放弃志愿须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
又讯(记者汪伟)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2008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在本科二批A阶段、本科二批B阶段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高校,如所报考的高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经高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类高校(专业),如所报考的高校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经高校同意,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录取分七个批次10个阶段
●志愿三次填报四次征询
●设第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6个专业志愿提供多选
●放弃志愿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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