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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第二批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8-07-17  文章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未知

 根据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今年艺术类第二批院校平行志愿首轮按1:1投档,有部分考生因专业不服从而退档,所以有部分院校尚有少量计划需要征求志愿;另有部分院校因生源不足需要征求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为7月17日8:30—11:30、14:00—16:30,逾时不受理。

  二、可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未被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合格文化上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的志愿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院校、专业。

  三、填报地点为原报名地或户口所在地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异地填报(即原报名地不在户口所在地,此次选择在户口所在地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须持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办理填报手续。如有考生既在原报名地又在户口所在地重复填报志愿,则以原报名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嘉兴、湖州两市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只能在原报名地填报征求志愿,不接受异地填报征求志愿。

  四、嘉兴、湖州两市考生必须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的网址和具体操作与网上填报志愿相同。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系统于7月17日上午8:30开通,7月17日下午16:30关闭。

  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后,必须由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原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在存档征求志愿表上签字,未在存档征求志愿表上签字的征求志愿一律无效。

  存档征求志愿表签字确认时间为7月17日上午9时至下午17:30。考生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完毕并不再进行修改,可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存档征求志愿表并 在表上签字。需注意的是,一旦打印了存档志愿表,考生就不能再更改志愿,即使是在规定的征求志愿填报时间段内考生也将不可再修改相关志愿。

  五、本次填报院校和专业的要求及收费标准均与《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三)》刊登的一致。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须认真查看该书中的《考生必读》、计划信息及院校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OO八年七月十六日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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