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才培养需求,我院舞蹈编导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1、招生专业:舞蹈编导
体育舞蹈方向:26名(文理兼收)
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4名(文理兼收)
二、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体育舞蹈方向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演艺机构、学校及社会体育表演团体从事舞蹈、体育舞蹈编导工作以及教学训练的应用性专门人才。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采访、编辑和制作,以及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2、修业年限:4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3、就业方向:国内外体育舞蹈专业组织、社会体育表演机构、艺术表演团、高等及中等体育艺术类院校等,从事体育舞蹈(舞蹈)创编、体育舞蹈(舞蹈)教学与训练。能在各级各类电视台、电台、广告公司、教育、旅游、电讯等单位从事语言艺术工作。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
四、考试办法:
(一)体育舞蹈方向(具体评分细则见我办网站)
1.初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A、自然条件测试(10分)
Ø 身材比例、气质与相貌
B、基本素质能力测试(25分)
Ø 柔韧:纵叉、横叉、转肩、下腰
Ø 协调性:跳、转、翻
C、自选舞展示(65分)
Ø 舞蹈(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古典舞、爵士舞)
Ø 体育舞蹈(摩登系列、拉丁系列)
Ø 艺术体操(徒手、器械)
Ø 健美操(竞技健美操、大众健身操)
注:以上内容任选一项,有音乐伴奏,时间在2分钟内。
2.复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A、节奏模仿测试(10分)
Ø 用脚模仿节奏
B、舞蹈模仿能力测试(15分)
Ø 规定舞蹈动作模仿
C、舞蹈创编能力测试(15分)
Ø 听音乐编舞
D、自选舞成套表演(55分)
Ø 自选舞种进行成套表演,可以重复初试内容,时间3-4分钟。要求有音乐伴奏,具有一定的难度系数和观赏性。
E、附加分(5分)
国内外重大比赛前6名或其他艺术类比赛前3名给予加分。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1、初试
A、指定文稿朗读
B、指定话题讲述
2、复试
A、命题散文写作
B、主持能力测试
五、报考要求
1、报考我院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进行艺术类高考报名。文化课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时间:2月11日,考试时间:2月12、13日,考生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号、当年同一底片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初试、复试报名考试费各100元。
3、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才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若本省不进行艺术类统考,则直接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
六、录取办法:
1、专业合格线的确定:根据考生考试实际情况,按我院计划招生数1:2确定专业合格线。
2、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若参加本省艺术统考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合格。
3、考生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在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合格的条件下,分男、女按专业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有关问题说明:
1、考试所需的服装、道具、音乐(CD或磁带)自备。(音乐必须录在CD或磁带A面的第一首)
2、学费按上海市艺术类招生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学年学费 10000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上海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1253145 邮编:200438 网址:http://www.sus.edu.cn